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德国安顾保险集团股份公司、德国安顾人寿保险股份公司与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筹建中外合资寿险公司的批复
(保监国际〔2012〕355号)
德国安顾保险集团股份公司、德国安顾人寿保险股份公司、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你们共同提交的关于筹建中外合资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申请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及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批准德国安顾保险集团股份公司、德国安顾人寿保险股份公司与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筹建一家中外合资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二、德国安顾保险集团股份公司、德国安顾人寿保险股份公司与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组成筹建组,负责具体筹建事宜,筹建期为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