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临泉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向阜阳供电公司关联企业阜阳电力设计规划研究院有限公司提供内部流转的《高压新装(增容)现场勘察工作单》,使阜阳电力设计规划研究院有限公司提前进入用户受电工程设计环节,完成用户工程图纸设计。
云南楚雄市某用户用电申请受理日为2010年4月2日,而楚雄市供电有限公司关联企业楚光电力实业有限公司提供的设计说明书和相关图纸的日期是2010年3月28日,“客户选择承揽单位联系卡”也显示该工程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2010年3月。楚雄供电局在该用户受电工程中存在设计出图在前,供电方案制定在后,关联设计企业提前介入的情况。
(三)部分供电企业采取区别对待或者增加审查环节等方式影响用户的选择权
一是对非关联设计企业的图纸采取不同审核标准,增加非关联设计企业的设计图纸审查环节,指定关联设计企业审查非关联设计企业的图纸并违规收取费用等;
二是对非关联企业施工的用户受电工程,在设计审核、中间检查、竣工检验等环节提出不合理要求,或利用供电企业审核权,影响用户选择施工单位;
三是通过向用户提供未明确电源接入点等必要信息的供电方案,或要求用户将相关电网改造项目作为用户受电工程一并设计,为熟悉电网结构的关联设计单位承揽业务提供便利,限制用户对设计单位的选择;
四是采取提供不合理的较远接电点或供电方式增加用户投资成本再协商优化供电方案等手法,迫使用户选择关联设计和施工企业;
五是部分供电企业规定,施工单位在相关设备上作业应通过供电企业组织的安全工作规程考试并经审批合格,但是存在仅组织系统内部和特定企业参加考试的情况,限制了其它企业进入用户受电工程市场。
专栏:典型案例三
吉林长春供电公司在部分用户受电工程供电方案答复单中未明确电源接入点、电网架设方式、无功补偿等设计所需要的必要信息,影响用户选择设计单位。
广东广州白云供电局在供电方案中不明确电源接入点的详细信息,仅以某开关房或以某线路表示,客观造成只有熟悉电网结构且能取得电网系统资料的关联设计单位取得承揽业务的优势。
除上述问题以外,部分供电企业还存在主业与关联企业混同经营,主业通过关联企业向社会施工、设计单位违规收取费用,以及关联企业垄断新建住宅小区电力配套工程等其它违法违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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