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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企业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专项治理监管报告


  一是在用户提出用电报装申请时,以书面要求或口头推荐的方式,限定用户选择关联设计、施工和设备供应单位;

  二是违反用户意愿,通过招标或制定相关文件的方式,限定部分设备材料型号和供应单位,限定用户对设备材料或采购途径的选择范围;

  三是在供电方案答复、图纸审查、进线开关保护整定等环节中,限定用户使用特定一次或二次设备等;

  四是以用户业扩工程接入系统停电作业影响系统供电可靠性为由,通过人为设置带电作业等特定作业技术障碍,迫使用户选择关联施工单位;

  五是未经用户认可,通过与关联设计或施工单位联合勘测的方式,直接指定关联单位承揽用户受电工程;

  六是通过拖延用户受电工程供电方案答复、设计图纸审核、施工企业资质查验等工作时限,迫使用户选择关联企业。

  专栏:典型案例一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局对用户受电工程的设备,采取推荐等方式让用户选用入围企业的产品,从而限定了用户的自由选择权。部分用户因自行选择设备而影响了用电报装,在向该单位书面检讨后,才给办理相关手续。

  甘肃兰州市农电公司业扩报装流程设置不合理,不利于用户自由选择施工单位,并存在先与用户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后进行现场勘查、提供供电方案等工作,授意施工单位介入报装申请和供电方案提供等报装环节的行为。

  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榆林电力分公司所属神木县供电分公司在《电力工程实施管理办法》中直接指明和确定用户受电工程的设计、施工及材料设备供应单位。

  福建厦门同安供电分局在低压三相用户工程中通过联合勘测的方式,未经用户委托也未与用户签订施工合同,直接指定特定企业厦门利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承揽工程,并由其安排相关社会施工队伍实施。

  (二)部分供电企业授意关联企业提前介入用户业扩报装工作

  一是授意关联企业参与用户供电方案制定工作,为其承揽业务提供便利;

  二是授意关联企业参与设计审核等报装工作,影响用户选择施工单位;

  三是未经用户同意,向关联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提供用户报装信息或供电方案,帮助其提前介入和从事用户受电工程。

  专栏:典型案例二

  湖北武汉供电公司指定关联设计单位武汉供电设计院通过其所属的迁改部介入用户报装流程中的现场勘查和供电方案提供,为供电公司实施指定行为提供了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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