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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电力行业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8月)。

  各电力企业通过采取交叉检查、跟踪检查等方式,对基层电力企业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电监会派出机构根据对重要输电通道、重要电力设备、百万千瓦级机组和大型发电厂的专项检查情况,重点对近两年因非法违规行为被处罚处理过的企业、安全生产事故(事件)多发企业、重大隐患未完成整改的企业进行督查,推动电力行业“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四)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9月)。

  各电力企业、电监会各派出机构对开展电力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汇总,于9月10日前报送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将结合党的“十八大”保电工作,组织督查组对重点地区、重要电力设施进行督查检查,确保“十八大”期间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同时,召开专题会议,总结交流“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做法和经验,对相关工作进一步作出部署。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各单位要设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本单位“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电力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全面提高电力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水平。

  (二)搞好宣传动员。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采取制作专题节目、印发宣传资料、开展讲座论坛、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引导广大企业职工积极参与、支持“打非治违”工作,主动举报非法违规行为,切实增强安全自律意识。

  (三)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各单位要将查处非法违规行为与统筹解决相关善后问题结合起来,稳妥处理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问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要严格事故查处,认真执行事故查处挂牌和跟踪督办制度,对非法违规行为造成事故的企业,以及谎报瞒报事故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四)切实做到统筹兼顾。要将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日常安全监管、市场准入监管工作相结合、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推动“安全生产年”活动扎实深入开展。要强化法规制度落实,坚持标本兼治,紧紧抓住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及时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治本之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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