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征集应急产品和技术的通知
(工信厅运行[2012]28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
为贯彻《关于加强工业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运行[2009]466号)和《关于印发<
突发事件工业产品保障应急预案>的通知》(工信部运行[2012]98号)精神,落实《关于印发<
2012年工业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工信厅运行[2012]47号)部署,进一步细化《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应急产品内容,编制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应急产品和技术目录,推进应急工业产品储备体系建设和应急产业发展,提高国家应对突发事件保障能力,决定开展应急产品和技术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类型
此次组织申报的应急产品和技术分为研究开发和能力储备两种类型:
(一)研究开发类:主要包括着眼未来应急需求、立足突破关键技术瓶颈、需要集中攻关的产品和技术。经综合后纳入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应急产品和技术目录。
(二)能力储备类:主要包括处置突发事件时需要的峰值需求大、正常储备难度高、生产工艺特殊的产品。经评审后纳入生产能力储备体系。
二、材料要求
(一)应急产品和技术情况表(详见附件1、2、3)。
(二)应急产品和技术说明报告,详细介绍产品研制、示范推广和应用突发事件情况。
(三)应急产品和技术的知识产权和生产许可证明文件复印件、相关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四)应急产品生产能力储备实施方案,包括储备产品类型、适应突发事件、现有生产能力、储备规模(包括最大产能及其启动所需时间)、年度补贴经费、相关保障措施等。
三、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的应急产品和技术主要是指用于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的监测、防范和处置以及恢复(具体范围参见附件4),分别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