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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生儿访视等儿童保健技术规范的通知

  注意事项:可在进食后再饮奶,自然形成一餐代替一顿奶,引入的食物不应影响总奶量;食物清淡,无盐,少糖、油;不食用蜂蜜水或糖水,尽量不喝果汁。
  5. 早产/低出生体重儿出院后喂养
  出生体重<2000g、出生后病情危重或并发症多、完全肠外营养>4周、或体重增长缓慢的早产/低出生体重儿,出院后需到有诊治条件的医疗保健机构定期随访,在专科医生的指导下进行强化母乳、早产儿配方奶或早产儿出院后配方奶喂养。
  出生体重≥ 2000 g,且无以上高危因素的早产/低出生体重儿,出院后仍首选纯母乳喂养,仅在母乳不足或无母乳时考虑应用婴儿配方奶。乳母的饮食和营养均衡对早产/低出生体重儿尤为重要。
  早产/低出生体重儿引入其他食物的年龄有个体差异,与其发育成熟水平有关。胎龄小的早产/低出生体重儿引入时间相对较晚,一般不宜早于校正月龄4月龄,不迟于校正月龄6月龄。
  (二)幼儿及学龄前儿童饮食指导
  1.食物品种和进食量
  (1)幼儿进食品种及量:每天应摄入350~500毫升乳类,不能继续母乳喂养的2岁以内幼儿建议选择配方奶。注意膳食品种多样化,提倡自然食品、均衡膳食,每天应摄入1个鸡蛋、50克动物性食物、100~150克谷物、150~200克蔬菜、150~200克水果、20~25克植物油。幼儿应进食体积适宜、质地稍软、少盐易消化的家常食物,避免给幼儿吃油炸食品,少吃快餐,少喝甜饮料,包括乳酸饮料。
  (2)学龄前儿童进食品种及量:每天应摄入300~400 毫升牛奶及奶制品、180~260克谷类、120~140克肉蛋类动物性食物、25克豆类及豆制品、200~250克蔬菜、150~300克水果、25~30克植物油。
  (3)饮食安排:每天的进食可安排3餐主食、2~3次乳类与营养点心,餐间控制零食。家长负责为儿童提供安全、营养、易于消化和美味的健康食物,允许儿童决定进食量,规律进餐,让儿童体验饥饿和饱足感。
  2.饮食行为
  (1)进食方式:12月龄的幼儿应该开始练习自己用餐具进食,培养幼儿的独立能力和正确反应能力。1~2岁幼儿应分餐进食,鼓励自己进食,2岁后的儿童应独立进食。
  (2)进食行为:应定时、定点、定量进餐,每次进餐时间为20~30分钟。进食过程中应避免边吃边玩、边看电视,不要追逐喂养,不使用奶瓶喝奶。家长的饮食行为对幼儿有较大影响,避免强迫喂养和过度喂养,预防儿童拒食、偏食和过食。家长少提供高脂、高糖食物、快餐食品、碳酸饮料及含糖饮料。
  (3)食物烹调方式:食物宜单独加工,烹制以蒸、煮、炖、炒为主,注意食物的色、香、味。可让儿童参与食物制作过程,提高儿童对食物的兴趣。
  (4)适量饮水:根据季节和儿童活动量决定饮水量,以白开水为好,以不影响幼儿奶类摄入和日常饮食为度。
  3.饮食环境
  家人围坐就餐是儿童学习自主进食的最佳方式,应为儿童提供轻松、愉悦的良好进餐环境和气氛,避免嘈杂的进餐环境。避免进餐时恐吓、训斥和打骂儿童。
  (三)食品安全
  1.食物选择
  避免给3岁以下儿童提供容易引起窒息和伤害的食物,如小圆形糖果和水果、坚果、果冻、爆米花、口香糖,以及带骨刺的鱼和肉等。
  2.饮食卫生
  婴幼儿食物的制备与保存过程需保证食物、食具、水的清洁和卫生。在准备食物和喂食前儿童和看护人均应洗手,给儿童提供新鲜的食物,避免食物被污染。禽畜肉类、水产品等动物性食物应保证煮熟,以杀灭有害细菌。剩余食物再食时宜加热避免污染,加热固体食物应彻底、液体食物应煮沸。
  3.食物储存
  食物制作后应立即食用,避免食物放置的时间过长,尤其是在室温下。剩余食物应放入冰箱保存,加盖封藏,以减缓细菌的繁殖速度。
  四、工作要求
  1. 在儿童健康体检时,根据儿童的年龄阶段以及体格评价结果,开展儿童喂养与营养指导。
  2. 认真做好母乳喂养、食物转换、儿童合理营养的咨询指导工作,指导家长采用科学的喂养方法,尽早培养儿童健康的饮食行为,促进儿童生长与发育。
  3. 开展多种形式的喂养与营养保健知识健康教育活动,普及儿童营养知识。
  五、考核指标
  1. 6个月内纯母乳喂养率=(调查前24小时纯母乳喂养婴儿数/调查6个月内婴儿数)×100%
  2. 6个月内母乳喂养率=(调查前24小时母乳喂养婴儿数/调查6个月内婴儿数)×100%
  3. 家长科学喂养知识知晓率=(调查时辖区所有掌握喂养与营养知识的0~6岁儿童家长数/调查的辖区0~6岁儿童家长数)×100%

  附件4.
儿童营养性疾病管理技术规范

  一、目的
  通过健康教育、喂养指导和药物治疗等干预措施,对患有营养性疾病的儿童进行管理,及时矫正其营养偏离,促进儿童身心健康成长。
  二、管理对象
  辖区内0~6岁(7岁以下)健康检查筛查出的患营养性疾病的儿童。
  三、管理内容
  (一)蛋白质-能量营养不良
  1.评估及分类
  蛋白质-能量营养不良分别以体重/年龄、身长(身高)/年龄和体重/身长(身高)为评估指标,采用标准差法进行评估和分类,测量值低于中位数减2个标准差为低体重、生长迟缓和消瘦。
  蛋白质-能量营养不良评估及分类

指标

测量值标准差法

评价

体重/年龄

M-3SD~M-2SD

中度低体重

 

﹤M-3SD

重度低体重

身长(身高)/年龄

M-3SD~M-2SD

中度生长迟缓

 

﹤M-3SD

重度生长迟缓

体重/身长(身高)

M-3SD~M-2SD

中度消瘦

 

﹤M-3SD

重度消瘦


  2.查找病因
  (1)早产、低出生体重儿或小于胎龄儿。
  (2)喂养不当,如乳类摄入量不足、未适时或适当地进行食物转换、偏食和挑食等。
  (3)反复呼吸道感染和腹泻,消化道畸形,内分泌、遗传代谢性疾病及影响生长发育的其他慢性疾病。
  3.干预
  (1)喂养指导 进行喂养咨询和膳食调查分析,根据病因、评估分类和膳食分析结果,指导家长为儿童提供满足其恢复正常生长需要的膳食,使能量摄入逐渐达到推荐摄入量(RNI)的85%以上,蛋白质和矿物质、维生素摄入达到RNI的80%以上。
  (2)管理
  1)随访:每月进行营养监测、生长发育评估和指导,直至恢复正常生长。
  2)转诊:重度营养不良儿童,中度营养不良儿童连续2次治疗体重增长不良、或营养改善3~6个月后但身长或身高仍增长不良者,需及时转上级妇幼保健机构或专科门诊进行会诊或治疗。转诊后,应定期了解儿童转归情况,出院后及时纳入专案管理,按上级妇幼保健机构或专科门诊的治疗意见协助恢复期治疗,直至恢复正常生长。
  3)结案:一般情况好,体重/年龄或身长(身高)/年龄或体重/身长(身高)≥M-2SD即可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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