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合理购买人身保险产品的公告
(保监公告〔2012〕6号)
为进一步维护广大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倡导按照自身需求购买人身保险产品的保险消费理念,中国保监会向广大保险消费者提示如下:
一、请了解人身保险产品的基本知识
人身保险产品按照保障责任来看,主要分为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人寿保险和年金保险。其中人寿保险按保险责任,可分为定期寿险、终身寿险和两全保险;按保险利益是否确定,可以分为传统寿险、分红保险、万能保险和投资连结保险。传统寿险的保险利益事先确定;分红保险、万能保险有确定的利益保证,但超出利益保证的收益则视保险公司经营情况而定;投资连结保险没有收益保证,投资回报完全有赖于保险公司的投资运作,因此投保人承担的风险最高。
保险产品的主要功用有风险保障、长期储蓄、财务规划和投资理财等。不同的保险产品,其风险保障、储蓄或投资功能侧重不同。通常来说,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和定期寿险等保障成分相对较高;终身寿险、两全保险和年金保险等,储蓄的成分相对较高。尽管部分寿险产品偏重投资功能,但本质上属于保险产品,经营主体是保险公司,不宜将其与银行存款、国债、基金等金融产品进行片面比较,更不要仅把它作为银行存款的替代品。
二、请客观分析自身的保险需求
保险需求一般分为家庭经济责任、紧急预备金、子女教育规划以及养老规划。其中家庭经济责任指的是在投保人发生不幸的时候,为了使其家庭成员生活不受太大影响所需要的金额,例如家庭日常开支、贷款余额、父母赡养费用等;紧急预备金,主要是针对疾病和意外,包括住院费用、意外事故、重大疾病等;子女教育规划,主要是孩子需要使用教育金的时间和数额;养老规划,主要是退休后日常生活费用的期望。
人生的不同阶段,需要应对的风险不同,保险需求也有所不同。通常来说,年轻时候偏重家庭经济责任,如身故和伤残的保障,被保险人一旦发生风险,相关保险可以为父母、配偶等提供部分经济支持;中年时候偏重子女教育储备和养老储备,同时对于健康保障的需求也逐步增加;老年时候偏重养老、健康护理和财产传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