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创先争优总结工作,采取群众评议、民意调查等形式,对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进行系统总结,认真总结经验,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组织建设的制度措施,建立切实管用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探索创新。把党的十七大以来中央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一系列部署要求落到实处,推广已有成功经验。科学设计平台抓手,促进基层党组织经验交流。认真总结创先争优做法和经验,促进公开承诺、领导点评、群众评议等做法规范化、长效化,破解支部活力不足、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的难题。要积极创新基层党组织活动内容和方式,认真总结和提炼基层党支部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力求形成具有推广价值的党建工作法。
(二)抓好制度建设。继续完善并贯彻落实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制度。健全完善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度,凡属重大问题必须集体研究决定。贯彻落实“强党性、抓班子、带队伍、破两难”主题党性分析制度。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开一次。健全完善党内选举制度,保障党员民主权利。
贯彻落实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支委会和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除参加上级党委统一组织的党课外,党支部要结合实际,每年至少组织两次党课。
(三)加强组织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以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设置和班子配备的有关规定,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部直属单位党委、纪委书记、副书记在任期内职务变动,应事先征得部直属机关党委的同意。结合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结果,对不胜任现职的党组织书记要及时进行调整。
各基层党组织要严格按程序、按要求、按时换届。逾期未换届的,要抓紧进行换届工作。各基层党委、总支、支部出现缺额的,要按程序及时增补缺额。
对应建未建党组织的,所在单位应尽快组建。对一些基层党组织隶属关系不顺的,按照有利于党组织开展活动和发挥作用的要求,及时进行调整完善,明确管理主体,着力解决管理缺位、虚化、脱档等问题,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领导。
参加地质勘探野外一线工作、土地督察机构外派督察工作以及其他外出工作1个月以上且党员人数在3名以上的,要成立临时党支部。
涉及管理流动党员的,要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切实有效地将流动党员纳入组织管理,确保其参加组织生活,发挥党员作用。
(四)加强教育培训。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2009-201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中办发[2009]23号)要求,组织好本单位的党员培训工作。要建立党员教育培训档案,对党员参加教育培训情况进行统计考核。党员每年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应少于24学时,其中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不少于40学时。每个基层党组织每年至少安排1名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