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文化部关于同意法国布兰卡·李舞蹈团到上海市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法国布兰卡·李舞蹈团到上海市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2〕536号)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沪文广影视〔2012〕522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广州市乐之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邀请法国布兰卡·李舞蹈团一行12人,于2012年5月15日至20日到上海市演出。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