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各部属高校(含中央所有部委高校)于2012年5月15日前回传《中国技术供需在线管理人员信息回执表》,登录中国技术供需在线网络系统(网址www.tol.edu.cn),开通学校账户,完善学校信息。并指导学校下属各院、所、中心等于2012年5月31日前注册并开通各自账户,完善相关信息。协同各院、所、中心指导并督促本校参与科研工作的教师于2012年6月30日前完成注册、开通账户,完善信息。除特殊情况外,副教授以上教师全部注册、开通并上传信息。
3.有意通过中国技术供需在线与高校开展产学研合作的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登录中国技术供需在线网络系统(网址www.tol.edu.cn),注册信息,并组织相关企业上传需求,根据各自具体需求开展地方频道建设。
4.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将分片区开展培训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2:“中国技术供需在线”管理人员信息回执表
单位名称:
分管领导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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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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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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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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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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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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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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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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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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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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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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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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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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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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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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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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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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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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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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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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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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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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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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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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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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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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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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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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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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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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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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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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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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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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