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要求的,每处扣1分,达到或超过8分,此项不得分。
4.刊物发行数量稳定并逐年增长。满分5分。
平均期发3万册以上,如达不到3万册,每少5000册扣1分。
5.新创办期刊须在三年内达到3万册以上,少数民族地区及文种的同类期刊发行量除外。满分5分。
三年不达标的可扣除全部分。
6.遵守《
广告法》等经营广告的法律、法规;广告内容真实、健康、导向正确;广告设计美观;无低级、虚假广告。满分5分。
共三项内容,第一项1分,后两项各2分。如有违反的,可酌情扣1-5分。
教学辅导类期刊质量标准
一、政治标准
1.严格遵守国家
宪法和法律。
2.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模范地宣传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3.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不损害国家利益。
4.认真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维护国家利益和统一,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5.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教育及新闻出版的政策和法规,严格执行《期刊管理暂行规定》等期刊出版管理法规和制度。
6.能够按照办刊宗旨及专业分工范围出版,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的原则,保护和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二、业务标准
1.导向性
期刊内容符合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和教育法规,不偏离教育规律,贯彻教育改革精神。格调健康,能够激励读者奋发进取,陶冶情操,有助于读者学习知识、技能、方法,开拓视野,提高能力。
2.科学性
期刊内容中的基础知识、基本观点、史实、公式、数据、图表等无科学性错误,语法、修辞、逻辑应规范,计量单位应符合国家标准。
3.可读性
语言文字生动、流畅、层次清晰,通俗易懂,适应读者对象的年龄特征和要求。
三、编辑标准
1.遵守知识产权,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2.标题、目录面无差错,内文差错率(包括文字、数字、标点符号、外文字母、拼音字母等)符合有关标准。
3.版本记录齐全完整,主管单位、主办单位、印刷单位、发行单位、出版日期、刊期、主编(总编)姓名、发行范围、定价、刊号(包括分类号及取得国际标准刊号者)、广告经营许可证等无缺漏。
4.整体设计及封面设计体现办刊宗旨,刊名突出,位置恰当,年度、期号完整、齐全、规范,全年具有连续性。
5.版式设计疏密得当,图文协调;选用字号恰当,幼儿、少儿、低年级读物应以4号字为宜,成人读物也不宜小于5号字。文章标题突出,转接页少、无逆转。
四、出版标准
1.期刊的出版、印刷、发行、核检、登记项目的变更及各项活动,符合审批登记的有关规定。
2.按规定日期出刊,不无故拖(脱)期,不随意出版增刊、合刊。
3.印成品字迹清晰、墨色均匀,图象完整、清楚,装订整齐、牢固,无缺损。
4.积极、合理地做好刊物的宣传征订工作,在创刊两年后,发行量达到与其读者相适应水平。
5.遵守国家经营广告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刊载广告内容真实可信,符合读者对象特征和要求,广告设计健康、大方。
教学辅导类期刊质量评估办法
一、政治标准(见Ⅱ、Ⅲ)
二、业务标准(40分)
1.导向性(15分),达不到要求的酌情扣除。
期刊内容符合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和教育法规,不偏离教育规律,贯彻教育改革精神。格调健康,能够激励读者奋发进取,陶冶情操,有助于读者学习知识、技能、方法,开拓视野,提高能力。
2.科学性(15分),达不到要求的酌情扣除。
期刊内容中的基础知识、基本观点、史实、公式、数据、图表等无科学性错误,语法、修辞、逻辑应规范,计量单位应符合国家标准。
3.可读性(10分),达不到要求的酌情扣除。
语言文字生动、流畅,层次清晰,通俗易懂,适合读者对象的年龄特征和要求。
三、编辑标准(30分)
1.尊重知识产权,遵守《
著作权法》(5分)
出现违反《
著作权法》的情况,此项不得分,出现有关纠纷,酌情扣除1-3分。
2.标题、目录无差错,内文差错率(包括文字、数字、标点符号、外文字母、拼音字母等)符合规定标准(10分)
标题、目录为基本分3分。内文差错率不超过1/10000者为合格,内文差错率超1/10000但未超2/10000,扣除2分,超过2/10000每增加1/10000,扣除1分,此项得分扣完后,从编辑标准总得分中扣除。
3.版本记录齐全、完整、规范。(5分)
共11项,缺一项或不规范的扣除1-2分,缺两项且不规范的(或缺两项以上的),扣2-5分。
4.整体设计及封面设计体现办刊宗旨,刊名突出,位置恰当,年度、期号完整、齐全、规范,全年具有连续性。(5分)
前项有特色得2分,无特色的酌情扣1-2分。后项如刊名不突出,扣2分。刊名突出且位置恰当,但年度、期号不完整规范,全年无连续性,扣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