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达到以上要求,可得4分,明显达不到者,酌情扣除1-4分。
四、出版标准(30分)
1.期刊的出版、印刷、发行、核验、登记项目的变更及各项活动,符合审批登记的有关规定;满分6分。
有一项不合格者扣1分。有关规定主要指期刊登记证上所列项目。各项活动,包括经营、社会活动及记者证的管理,如有违反者,扣除1-3分。
2.按规定日期出版,不无故拖(脱)期,不随意出版增刊、合刊。满分6分。
如拖(脱)期两期(不含半年刊、年刊)以上,或擅自出版增刊、合刊者扣除全部分。其它情况酌情扣除1-2分。
3.印成品字迹清晰、字体完整;版心周正;照片反差适度,层次分明;装订整齐、牢固,无缺损。满分6分。
不合要求者,每处扣1分,达到或超过8处,此项不得分。
4.刊物发行数量稳定并逐年增长。满分6分。发行量稳定并逐年增长者得2-6分。
5.遵守《
广告法》等经营广告的法律、法规;广告内容真实、健康、导向正确;广告设计美观,无低级、虚假广告;满分6分。
共三项内容,每项各2分。如有建反者,可酌情扣1-6分。
文学艺术类期刊质量标准
一、政治标准
1.严格遵守国家
宪法和法律。
2.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全面准确地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的宣传纪律。
3.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不损害国家利益。
4.认真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维护国家利益和国家统一,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5.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新闻出版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严格执行《期刊管理暂行规定》等期刊管理法规和制度。
6.能够按办刊宗旨及专业分工范围出刊,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认真贯彻党的“双百方针”,弘扬时代主旋律,多层次,多侧面反映对代风貌,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二、业务标准
1.弘扬主旋律,坚持题材、形式和风格多样化。
2.继承、发扬民族优秀文化,汲取、借鉴世界优秀文化;在继承和借鉴的基础上,能进行成功的创新和发展。
3.能不断坚持艺术理论和艺术形式的创新和探索,多方面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审美需求。
4.刊载作品格调健康、品位高雅,语言生动流畅,语法规范;刊载信息、资料及知识介绍准确无误。
5.刊载作品在读者中有较强反响,刊物社会声誉较好。
6.刊载内容与形式协调统一。
三、编辑标准
1.尊重知识产权,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2.文章无知识性,常识性错误。纪实性质的文学作品和学术论文中使用的资料、引文,属实可靠、准确。
使用语言、文字、标点符号等规范、准确,文字无繁简混用情况。
3.标题、目录面无差错,内文差错率符合有关标准。
4.遵守国家颁布的有关标准和计量单位,数字、计量单位等书写格式符合国家规定。
5.版本记录符合规定,主管单位、主办单位、印刷单位、发行单位、出版日期、刊期、主编(总编)姓名、发行范围、定价、刊号(包括分类号及取得国际标准刊号者)、广告经营许可证等无缺漏。
6.整体设计及封面设计体现办刊宗旨,刊名突出,位置适当,年度、期号完整规范,全年具有连续性。
7.版式设计疏密得当,图文协调,字号选择既能体现编辑思想,又有较好的视觉效果,文章、作品标题突出,转接页少、无逆转。
四、出版标准
1.期刊的出版、印刷、发行、核验、登记项目的变更及各项活动,符合审批登记的有关规定。
2.按规定日期出刊,不无故拖(脱)期,不随意出版增刊、合刊。
3.印成品字体清晰、完整;版心周正;照片反差适度,层次分明;装订整齐、牢固,无缺损。
4.积极、有效地做好刊物的宣传征订工作,在创刊两年后,发行量达到与其读者对象相适应的水平。
5.遵守国家经营广告的有关、法律法规、刊载广告内容真实、可靠,导向正确,广告设计健康、美观。
文学艺术类期刊质量评估办法
一、政治标准(见Ⅱ、Ⅲ)
二、弘扬主旋律,坚持题材、形式和风格多样化。满分7分。
此条为两项内容,弘扬主旋律,主要指倡导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思想和精神,宣传有利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思想和精神,讴歌时代精神和作出贡献的人民群众,得满分为4分,一般的为3分,较差的0-2分。坚持题材、形式和风格的多样化,得满分为3分。一般的为2分,较差的1分。
2.继承、发扬民族优秀文化,汲取、借鉴世界优秀文化;在继承和借鉴的基础上,能进行成功的创新和发展。满分7分。
积极宣传我们民族、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借鉴和吸收各国文化中一切有价值的东西,批判和抵制封建主义、资本主义的腐朽思想,此项占4分。促进民族文化、党的优良传统和外来文化精化的有机结合,占3分。前项一般的,得3分,差、较差的得0-2分。后项一般的得2分,差或较差的得0-1分。
3.能不断坚持艺术理论和艺术形式的创新和探索,多方面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审美需求。满分7分。
在文艺理论和艺术形式方面有独特见解或有所创新,这种创新和探索具有开创性,所发作品在全国引起较大反响,满分者为7分,较好的为5分,一般性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