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署关于批准、发布
《书刊印刷品检验抽样规则》等6项行业标准的通知
(1995年4月5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中国印刷公司,北京市印刷工业总公司,山东省出版总社,总政直工部工厂管理处,全国印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由我署提出,全国印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组织起草的《书刊印刷品检查抽样规则》等6项行业标准草案(报批稿)业经批准为推荐性行业标准。标准编号及名称见附件。此次批准、发布的6项待业标准于1996年元月1日起实施。
各级书刊印刷管理部门、全国印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要作好标准实施前的准备工作以及标准的宣传、贯彻工作。
全国印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要在标准实施前组织作好标准的出版、发行工作。
附: 《书刊印刷品检验抽样规则》等6项行业标准的编号及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