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民爆行业打非治违工作的通知
(工信部安函[2012]1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爆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10号)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提升民爆安全监管的实效性和针对性,促进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经研究,决定从4月至9月开展民爆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2012年初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和国务院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根据《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民用爆炸物品行业技术进步的指导意见》等规定,深入整治民爆企业违法生产销售行为,坚决治理纠正各类违规违章作业行为,提升民爆行业总体安全生产水平,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生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环境。
二、重点内容
各级民爆安全监管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安排和具体要求,以巩固和打牢民爆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强化现场安全管理为重点。
(一)重点整治民爆企业超许可品种、数量的生产销售行为,严肃查处民爆企业超出许可期限生产销售行为,纠正企业违规生产、违章作业及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二)强化民爆行业安全监管体系,检查各省、市(县)民爆安全监管部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和属地安全监管职责落实情况。
(三)督查各地贯彻国务院相关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及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要求的执行进展,检查各生产企业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工业雷管生产线安全生产基础条件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提升工业炸药生产线本质安全生产水平的指导意见》等安全专项措施进展。
(四)检查民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展,督查民爆企业加强现场安全生产细节管理情况。
三、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