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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印发《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2012年)》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印发《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2012年)》的通知
(汇综发[2012]47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
  根据2011年5月至今外汇管理规定变动和调整情况,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2012年)》(见附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2年度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依照本通知附件执行。
  二、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立即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以及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并依据该修订后的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公平、公正地对辖内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开展考核。
  三、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应尽快转发所辖分支机构,依法合规办理各项外汇业务。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部门反馈。联系电话:010-68402129(综合司),010-68402295(国际收支司),010-68402156(经常项目司),010-68402061(资本项目司),010-68402352(管理检查司)。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项目

细目

分值

考核指标

详细标准

评分办法

主要参考文件依据

备注

业务合规60分

国际收支12分

12分

结售汇等业务办理的合规性

1、办理即期、远期结售汇业务(含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含货币掉期),人民币对外汇期权交易以及其他人民币对外币衍生业务是否经过外汇局审批或备案,是否具备开办结售汇及相关业务的基本条件;2、办理远期结售汇(含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含货币掉期)、人民币对外汇期权交易时是否对客户交易背景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3、银行停止经营结售汇业务或者银行经营结售汇业务期间机构名称、营业地址等信息变更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向外汇局备案;4、是否按照规定办理银行自身收付汇和结售汇业务,如代债务人结售汇是否经过外汇局核准等;5、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外币卡在境内的收单业务;6、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外币代兑机构备案,是否按照相关规定设置个人本外币兑换统一标识,对授权外币代兑机构的管理是否到位;7、是否按规定办理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有关业务;8、银行与议定客户(如大额客户、重点客户等)的美元实际结算汇价是否存在超出牌价浮动幅度的情况;9、银行对客户美元挂牌汇价是否符合浮动幅度管理规定;10、银行是否按规定开办代理境外分支机构开户见证业务。

1、银行开办即期、远期结售汇业务(含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含货币掉期),人民币对外汇期权交易以及其他人民币对外币衍生业务未按规定到外汇局办理审批或备案,每发现1次扣3分;2、办理结售汇及相关业务所需的基本条件不具备的,每发现1次扣1.5分;3、银行为客户办理远期结售汇(含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含货币掉期)、人民币对外汇期权交易时未进行真实性审核的,每发现1次扣1.5分;4、银行停止经营结售汇业务或者银行经营结售汇业务期间机构名称、营业地址等信息发生变更但未及时办理备案的,每发现1次扣0.2分;5、银行未按规定办理银行自身收付汇和结售汇业务审批的,每发现1次扣1.5分;6、未按规定办理外币卡在境内收单业务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7、银行未按规定办理外币代兑机构备案的,每发现1次扣1分;8、银行没有按照相关规定设置个人本外币兑换统一标识的,每发现1次扣1分;9、银行未对外币代兑机构尽到相关管理职责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10、银行未按规定办理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业务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11、银行对客户美元挂牌汇价不符合浮动幅度管理规定的,每发现1次扣0.1分;12、银行与议定客户美元实际结算汇价超出浮动幅度管理规定的,每发现1次扣0.2分;13、银行未按规定开办代理境外分支机构开户见证业务的,每发现1次扣1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8第532号)第二十四、第二十六条2、《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结汇、售汇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2]第4号)3、《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银行即期结售汇业务市场准入和退出管理方式的通知》(汇发[2007]20号)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扩大外汇指定银行对客户远期结售汇业务和开办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5]201号)5、《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汇指定银行对客户远期结售汇业务和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有关外汇管理问题的通知》(汇发[2006]52号)6、《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完善银行自身结售汇业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1]23号)7、《外币代兑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6号)8、《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进外币代兑机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7]48号)9、《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个人本外币兑换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8]24号)10、《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个人本外币兑换统一标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8]70号)11、《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银行外币卡管理的通知》(汇发[2010]53号)12、《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9]29号)13、《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汇价和外汇指定银行挂牌汇价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05]183号)1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改善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汇价和外汇指定银行挂牌汇价管理的通知》(银发[2005]250 号)15、《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完善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的公告》([2006]第1号)16、《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扩大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人民币兑美元交易价浮动幅度的公告》(2007年5月18日公告)17、《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汇价和外汇指定银行挂牌汇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0]325号)18、《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0]62号)19、《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汇指定银行对客户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业务有关外汇管理问题的通知》(汇发[2011]3号)

20、《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人民币对外汇期权交易有关问题的通

 

项目

细 目

分值

考核指标

详细标准

评分办法

主要参考文件依据

备注

      

知》(汇发[2011]8号) 21、《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贸个体工商户个人外汇结算账户资金办理远期结售汇及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的批复》(汇复[2010]197号) 22、《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交通银行开办代理境外分支机构开户见证业务的批复》(汇复[2010]208号) 23、《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银行办理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1]42号)

 
 

经常项目23分

8分

货物贸易购付汇及收结汇业务办理的合规性

1、是否按规定审核进口购付汇和收结汇相关单证; 2、进口付汇是否按照规定签注相应单证; 3、出口收汇是否按规定进入出口收汇待核查账户并在企业相应出口可收汇额内办理结汇或划出资金手续; 4、出口收汇是否按规定对出口电子数据进行联网核查并核注收汇额度; 5、是否打印、留存相关单证; 6、是否配合外汇局进行事后核查工作; 7、保税监管区域内企业货物贸易购付汇及收结汇,是否按规定签注相应单证,结售汇业务是否按规定在相应登记证明中标注、是否按规定督促企业提交单证,并报告外汇局。

第1、2、3、4、6项每笔扣0.1分,第5、7项每笔扣0.04分。

1、《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的通知》(汇发[2003]91号) 2、《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出口收汇核销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汇发[2003]107号) 3、《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出口收汇核销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5]73号) 4、《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新版国际收支统计监测系统推广上线有关事项的通知》(汇发[2006]57号) 5、《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保税监管区域外汇管理办法〉的通知》(汇发[2007]52号) 6、《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印发〈保税监管区域外汇管理办法操作规程〉的通知》(汇综发[2007]166号) 7、《国家外汇管理局、商务部、海关总署关于印发<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办法>的通知》(汇发[2008]29号) 8、《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及进口报关单联网核查系统应急预案〉的通知》(汇综发[2008]123号) 9、《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实施进口付汇核销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0]57号) 10、《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修订<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操作规程>的通知》(汇发[2010]61号)

  

6分

服务贸易、经常转移、收益外汇业务真实性审核情况

1、是否按规定审核相应单证; 2、是否按规定在相关登记证明或单据上进行签注; 3、是否按规定留存相应单证; 4、是否配合外汇局做好事后核查工作等; 5、是否及时向外汇局报告异常、可疑线索。

第1、4、5项每笔扣0.1分,第2、3项每笔扣0.04分。

1、《关于非贸易项下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96]汇管函字第209号) 2、《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下发〈非贸易售付汇及境内居民个人外汇收支管理操作规程 (试行)〉的通知》(汇发[2002]29号) 3、《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跨国公司非贸易售付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4]62号) 4、《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现行法规中没有明确规定的非贸易项目售付汇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3]35号) 5、《国家外汇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提交税务证明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8]64号) 6、《国家外汇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提交税务证明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9]52号) 7、《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国际海运业外汇收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1]58号) 8、《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强外国公司船舶运输收入税收管理及国际海运业对外支付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1]1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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