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拟申请中欧中小企业节能减排科研合作资金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 目
| 经费来源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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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申请中欧中小企业节能减排科研合作资金专项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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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自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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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其他财政拨款(含部门、地方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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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单位自有货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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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外方投入资金(是指外方投入的由中方支配、使用的货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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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预算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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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目
| 资金支出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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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接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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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备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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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材料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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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测试化验加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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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燃料动力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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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技术引进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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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差旅费(指国内差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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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会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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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合作交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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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内人员出国考察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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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海外专家来华交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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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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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劳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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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内人员劳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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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海外专家劳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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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专家咨询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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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内专家咨询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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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海外专家咨询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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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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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间接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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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绩效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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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预算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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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其他经费”专指是指在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围绕关键技术引进和优秀人才引进,且无法在上述科目列支的费用。专项经费严格控制其他费用支出,加强审核和监督。确有需要的,原则上采用后补助的方式资助,按照预算调整的有关程序报批
2、经费来源中有“自筹经费”的,需提供自筹经费来源证明。
间接费用实行总额控制,按照不超过项目经费中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20%比例核定,间接费用中绩效支出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5%。
八、项目承担单位提供的合作能力保障
1.与欧方合作机构的合作基础及合作协议签订情况:(协议书名称,签订时间、地点、主要内容,协议书复印件需附后)
2. 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或相关业务开展情况:(是否为省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科研人员占职工总数比例,从事相关节能减排领域高新技术产品业务情况、占企业年营业收入比例等,需附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会计报表)
3.企业提供的现有基础技术能力条件:(如仪器设备、水电、燃料、环保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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