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公路建设市场督查工作的通知
(厅公路字[2012]9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2012年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公路建设市场监管,根据《
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11年第11号),部决定组织开展2012年公路建设市场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目的
监督检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标准、技术规范及规程等的执行情况,查找公路建设市场中存在的不足,总结各地经验,进一步加强公路建设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全面提升公路建设管理水平。
二、督查内容
(一)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行业监管情况。
1.公路建设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和配套规章制度建设情况;
2.市场准入管理和动态监管情况;
3.建设项目监管和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
(二)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情况。
1. 信用管理法规、文件执行情况;
2.信用管理细则制定及省级信用平台建设情况;
3. 信用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4. 信用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三)项目招标投标情况。
1.项目招标投标程序;
2.招标文件条款内容;
3.评标工作(含专家抽取、清标工作等);
4.举报投诉的处理等。
(四)参建单位建设管理和履约情况。
1.参建单位执行公路工程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情况;
2.项目法人推进建设管理“五化”情况;
3.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单位项目履约情况;
4.项目质量、安全、资金管理、档案管理等情况。
三、督查方式
(一)综合督查。部组织对海南、上海、宁夏进行综合督查;同时委托海南、上海、宁夏分别对广东、北京、甘肃进行综合督查。
(二)专项督查。部组织对福建、吉林、贵州、内蒙古进行招投标专项督查;对湖北、重庆进行信用体系专项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