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局关于做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八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
(国粮办政〔2012〕9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
2012年是《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颁布实施八周年。为做好
《条例》宣传工作,加强
《条例》的学习和贯彻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推动粮食行业科学发展的关键之年。根据年初全国粮食局长会议的部署,围绕“稳市场保供给、强产业促发展”的中心任务,
《条例》颁布实施八周年宣传活动的主题为“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二、宣传重点
(一)以《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及其配套制度办法为重点,面向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学习宣传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宏观调控、粮食储备和应急管理、监督检查、粮食统计等方面的职能,国家关于粮食流通的重要政策和有关文件规定等,进一步规范粮食流通管理和执法行为,增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管粮的能力和水平。
(二)结合今年全国粮食库存检查、粮食质量安全检查、粮食收购市场检查以及安全生产检查等专项工作,采取宣传培训和执法检查相结合的形式,督促粮食经营者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执行国家有关粮食法律法规和政策,包括依法取得粮食收购资格、报送统计数据、履行粮食最低最高库存量规定、按合同和国家规定及时安排粮食出库、承担应急任务等。
(三)结合“法律进农村”活动,通过组织粮食收购、“放心粮油进农村”、农户科学储粮等活动,向粮食生产者宣传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和质价标准、粮食消费、科学储粮技术等相关法律和知识,增强粮食生产者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