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建立覆盖全部管辖海域的动态监管体系
--全面推进国家、省、市、县四级海域动态监视监测体系建设。利用卫星遥感、航空遥感、远程监控、现场监测等手段,对我国管辖海域实施全覆盖、立体化、高精度监视监测,实时掌握海岸线、海湾、海岛及近海、远海的资源环境变化和开发利用情况。建立海洋功能区划和围填海计划实施监测制度,完善建设项目用海实时监控系统,重点对围填海项目进行监视监测和分析评价。有关部门和沿海地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加大对海域动态监管体系的支持力度。
--加强海洋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加快推进海洋综合执法基地建设,通过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整顿和规范海域使用管理秩序。对未经批准非法占有海域,无权批准、越权批准或者不按海洋功能区划批准使用海域,擅自改变海域用途等违法行为的,坚决予以查处。依托海域动态监管系统,逐步实现从现场检查、实地取证为主转为遥感监测、远程取证为主,从人工分析、事后处理为主转为计算机分析、主动预警为主,提高发现违法违规开发问题的反应能力及精确度。建立健全海洋开发利用违法举报制度,广泛实行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加大对我国管辖海域开展巡航监视力度。深化全海域定期维权巡航执法,重点加强对敏感目标、重点海域的巡航监视,有效监管各种海洋涉外活动。组织开展专项维权执法行动,定期检查海洋油气资源勘探开发、海底光缆和油气管道作业活动,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种海洋侵权行为,保障海上通道安全,维护我国海洋权益。
第七节 完善保障区划实施的法律制度和体制机制
--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抓紧制定和修订相关法律法规,为海洋功能区划的实施提供更加完备、有效的法制保障。适时启动《
海域使用管理法》修订工作,制定军事用海管理、围填海管理、海上人工构筑物管理等法规,探索建立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及其他海域用海活动管理制度。
--沿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海洋功能区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要把海域管理和海洋环境保护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目标任务,完善政策措施。加强海洋管理队伍建设,严格实行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加强海洋意识宣传,为实施海洋功能区划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入持久地开展海洋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深刻认识我国海洋的重要地位和加强海洋管理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各级领导干部应当带头学习海洋知识,关心海洋事务,尊重海洋规律,切实研究和解决海洋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牢固树立依据海洋功能区划开发和保护海洋的自觉性。新闻媒体应当发挥好舆论的信息、教育和监督作用,以多种方式普及宣传海洋知识,在全社会形成关注海洋、热爱海洋、保护海洋和合理开发利用海洋的良好氛围。
附表:海洋功能区分类及海洋环境保护要求
一级类
| 二级类
| 海水水质质量
(引用标准:GB3097-1997)
| 海洋沉积物质量(引用标准:GB18668-2002)
| 海洋生物质量(引用标准:GB18421-2001)
| 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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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渔业区
| 1.1农业围垦区
| 不劣于二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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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应造成外来物种侵害,防止养殖自身污染和水体富营养化,维持海洋生物资源可持续利用,保持海洋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稳定,不应造成滨海湿地和红树林等栖息地的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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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养殖区
| 不劣于二类
| 不劣于一类
| 不劣于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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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增殖区
| 不劣于二类
| 不劣于一类
| 不劣于一类
|
1.4捕捞区
| 不劣于一类
| 不劣于一类
| 不劣于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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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 不劣于一类
| 不劣于一类
| 不劣于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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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渔业基础设施区
| 不劣于二类(其中渔港区执行不劣于现状海水水质标准)
| 不劣于二类
| 不劣于二类
| 应减少对海洋水动力环境、岸滩及海底地形地貌的影响,防止海岸侵蚀,不应对毗邻海洋生态敏感区、亚敏感区产生影响
|
2港口航运区
| 2.1港口区
| 不劣于四类
| 不劣于三类
| 不劣于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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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航道区
| 不劣于三类
| 不劣于二类
| 不劣于二类
|
2.3锚地区
| 不劣于三类
| 不劣于二类
| 不劣于二类
|
3工业与城镇用海区
| 3.1工业用海区
| 不劣于三类
| 不劣于二类
| 不劣于二类
| 应减少对海洋水动力环境、岸滩及海底地形地貌的影响,防止海岸侵蚀,避免工业和城镇用海对毗邻海洋生态敏感区、亚敏感区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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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城镇用海区
| 不劣于三类
| 不劣于二类
| 不劣于二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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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矿产与能源区
| 4.1油气区
| 不劣于现状水平
| 不劣于现状水平
| 不劣于现状水平
| 应减少对海洋水动力环境产生影响,防止海岛、岸滩及海底地形地貌发生改变,不应对毗邻海洋生态敏感区、亚敏感区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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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固体矿产区
| 不劣于四类
| 不劣于三类
| 不劣于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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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盐田区
| 不劣于二类
| 不劣于一类
| 不劣于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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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可再生能源区
| 不劣于二类
| 不劣于一类
| 不劣于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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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旅游休闲娱乐区
| 5.1风景旅游区
| 不劣于二类
| 不劣于二类
| 不劣于二类
| 不应破坏自然景观,严格控制占用海岸线、沙滩和沿海防护林的建设项目和人工设施,妥善处理生活垃圾,不应对毗邻海洋生态敏感区、亚敏感区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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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文体休闲娱乐区
| 不劣于二类
| 不劣于一类
| 不劣于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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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海洋保护区
| 6.1海洋自然保护区
| 不劣于一类
| 不劣于一类
| 不劣于一类
| 维持、恢复、改善海洋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自然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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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海洋特别保护区
| 使用功能水质要求
| 使用功能沉积物质量要求
| 使用功能生物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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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特殊利用区
| 7.1军事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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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其它特殊利用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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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止对海洋水动力环境条件改变,避免对海岛、岸滩及海底地形地貌的影响,防止海岸侵蚀,避免对毗邻海洋生态敏感区、亚敏感区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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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保留区
| 8.1保留区
| 不劣于现状水平
| 不劣于现状水平
| 不劣于现状水平
| 维持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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