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全国第四届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暨校长论坛的通知

  5.传承中华优秀文化艺术、创建艺术教育特色的实践与研究。

  五、论文要求

  1.重点突出。选题围绕本届报告会暨论坛的主题,着眼于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大局,结合艺术教育发展现状,关注基础性、紧迫性的现实问题,具有针对性、实效性。

  2.方法科学。根据选题性质,从实际需要出发设计研究方法,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定性研究和定量研究相结合,保证数据和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可信性。

  3.学术创新。力求进行有深度的研究,体现求真务实、改革创新精神,努力解决中小学艺术教育的理论和实践问题。

  4.写作规范。论题清晰、论点明确、立论集中、论证充分、表述严谨、结构完整、材料翔实、引证和图表规范。每篇论文正文篇幅不超过5000字,摘要不超过500字。参加报告会的论文每篇署名作者不超过2人,调研报告的署名作者不超过5人。

  六、评选范围和办法

  (一)评选范围。

  参加论文报告会的论文评选范围分为甲、乙两类:甲类为没有公开发表的论文;乙类为2009年12月及以后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不包括网络媒体)发表过的论文。已参加过前三届全国中小学和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评选(含获奖和未获奖)的论文不再参加本届论文申报和评选。

  参加校长论坛的论文评选范围为中小学校长围绕论坛研讨重点撰写的论文。

  (二)评选办法。

  本届展演活动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各地报送参加报告会暨论坛的论文进行评选,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获得一等奖、二等奖论文的第一作者和部分校长参加报告会暨论坛。部分获奖论文由组委会编印成集。

  报告会暨论坛的申报办法详见附件1。报告会暨论坛的具体时间、地点及与会者名单另文通知。

  七、组织工作

  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将报告会暨论坛的有关工作纳入本届展演活动中统筹安排、认真组织,发动中小学校长、中小学艺术教师、教研科研人员、管理干部等积极参与,推出一批反映我国中小学艺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研究成果。

  各地要在广泛征集论文的基础上,认真组织论文评选,举办省级论文报告会,保证报送论文的质量。各地报送的论文须经过省级评选方可推荐。

  各地要以此为契机,积极推进中小学艺术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中小学艺术教育的教育质量、管理水平和科研水平,推动中小学艺术教育跨上新的台阶。

教育部办公厅
二○一二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1:
全国第四届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暨校长论坛论文申报办法

  一、报送数量

  报告会论文报送数量:中小学专任教师数在40万以上的省(区、市)(据2010年统计数据为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四川等9省)报送论文不超过25篇,其他省(区、市)报送论文不超过20篇。每个省(区、市)报送的论文中,甲类论文(没有公开发表的论文)和乙类论文(2009年12月及以后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表过的论文)的比例原则上为70%和30%。

  校长论坛论文的报送数量为每省(区、市)6-8篇。

  二、报送要求

  1.报告会论文申报者应填写《全国第四届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论文申报书》,并根据《全国第四届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暨校长论坛论文代码说明》填写代码,加盖报送单位公章。

  2.校长论坛申报者应填写《全国第四届中小学艺术教育校长论坛论文申报书》,并根据《全国第四届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暨校长论坛论文代码说明》填写代码,加盖报送单位公章。

  3.甲、乙两类论文和校长论坛论文均需同时报送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文本格式:用word编辑,A4纸型,标题用小2号宋体字,正文用小3号仿宋体字。为便于论文的密封评选,论文文本的标题、摘要和正文中均不要出现作者姓名及所在单位名称。纸质文本单面打印,一式5份。公开发表的乙类论文须附发表刊物封面和目录页的复印件。

  4.论文须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评选推荐,按相关要求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直接报送论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向全国活动组委会推荐报送论文,需填写论文报送表,并加盖公章。

  5.论文、申报书及报送表的报送截止日期为2012年11月10日,报送地址和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