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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专利信息领军人才和专利信息师资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


  1.专利信息领军人才的推荐名额

  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各部门及局直属各单位、各社会团体分别可推荐1名参评人员。

  2.专利信息师资人才的推荐名额

  (1)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别可推荐不超过3名参评人员。

  (2)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知识产权局分别可推荐不超过2名参评人员。

  (3)国家知识产权局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各部门及局直属各单位、各社会团体分别可推荐不超过2名参评人员。

  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应对符合专利信息师资人才评选条件的人员进行排序。

  (二)专家推荐

  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库入选专家可根据评选条件推荐参评人员,参加专利信息领军人才选拔的参评人员需有3名专家推荐,参加专利信息师资人才选拔的参评人员需有2名专家推荐。专家推荐产生的参评人员数量不限且不占参评人员所在单位推荐名额。

  请各单位各部门以及推荐专家于2012年5月30日前报送有关材料。国家知识产权局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2012年度专利信息领军人才和专利信息师资人才。

  特此通知。

  附件:1.全国专利信息领军人才参评人员推荐表

  2.全国专利信息师资人才参评人员汇总排序表

  3.全国专利信息师资人才参评人员推荐表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二○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1:
全国专利信息领军人才参评人员推荐表

  参评人员姓名:          
  
  参评人员所在单位:          
  
  参评人员推荐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制
二○一二年四月

填表 说 明

  1.填写内容要求真实详细。请用黑色笔填写或打印。
  2.不进行精装、塑封等装饰。若有其他重要附件,可附在推荐表后面。
  3.“照片”一栏要求粘贴近期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推荐表电子件“照片”处须添加近期一寸正面半身免冠电子彩色照片。
  4.“单位类别”一栏应勾选本人所在单位类别。
  5.“专利信息工作基本情况及主要成果、贡献”填写内容应突出重点,简明扼要。
  6.“所在单位意见”一栏由参评人员所在单位填写,并签章。
  7.“推荐单位/专家意见”一栏,经组织推荐的由省(区、市)知识产权局/有关部门填写,并签章;经专家推荐的由专家签字。
  8.填写内容如有涉密内容,须由所在单位及推荐单位同意后上报,并明确标出。
  9.需要特殊说明的可在备注项中填写。
  10.本表要求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一份,并采取左上角装订。
  11.本表除报送纸件外,还须将与纸件内容一致的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报送。
  12. 本表可复制。

姓 名

 

 

性 别

 

 

出 生

年月日

 

 

(照片)

学 位

 

学 历

 

参加工作时间

 

 

专业技术职务

 

现 任

职 务

 

办 公

电 话

 

办 公

传 真

 

移 动

电 话

 

电 子

邮 件

 

通 讯

地 址

 

工作单位

 

 

 

 

单位类别

?1.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

?2.专利信息服务机构

?3.企事业单位

?4.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

?5.图书情报机构

从事工作

 

 

 

研究方向

?1.专利信息战略运用

?2.专利信息分析与竞争情报

?3.企业专利信息管理

?4.专利信息资源组织和管理

其它专利信息领域学术特长及研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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