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专利信息领军人才和专利信息师资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省级城市知识产权局;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各部门,局直属各单位、各社会团体:
为切实加强专利信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强全国专利文献信息传播与利用工作的意见》(国知发办字〔2011〕151号),“十二五”期间我局将在全国选拔培养100名左右的专利信息领军人才和300名左右的专利信息师资人才。现就2012年全国专利信息领军人才和专利信息师资人才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目标
2012年度在全国范围内选拔30名左右专利信息领军人才,其中:专利信息战略运用方向10名,专利信息分析与竞争情报方向10名,企业专利信息管理方向5名,专利信息资源组织和管理方向5名。
2012年度在全国范围内选拔100名左右专利信息师资人才。其中:专利信息检索方向40名,专利信息分析方向30名,专利信息利用方向30名。
二、选拔范围
专利信息领军人才和师资人才的选拔,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人选范围涵盖知识产权系统、专利信息服务机构、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图书情报机构等。
三、选拔条件
(一)专利信息领军人才选拔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知识结构合理、具有较强研究能力。
3.从事专利信息相关工作5年以上。
4. 近3年在公开刊物发表专利信息相关论文3篇以上(含3篇),或主持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以上(含省级)专利信息利用相关项目/课题2次以上(含2次),或主编专利信息相关论著1部以上(含1部)。
5.专利信息战略运用方向领军人才,应熟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等宏观政策,掌握国内外知识产权发展态势,能够对专利信息在经济发展、企业经营中的运用提出建设性、导向型的观点和建议,为国家、地区和企业专利战略制定提供决策参考。
专利信息分析与竞争情报方向领军人才,应对专利信息利用有较深入研究,精通检索技能和方法,掌握专利信息分析和竞争情报研究的理论和方法,能够熟练利用专利信息挖掘技术、市场和经济情报,能够独立组织、管理或指导专利分析与竞争情报项目。
企业专利信息管理方向领军人才,应具有企业管理经验,熟悉专利信息检索、分析流程及工具,熟悉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能够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建立专利信息相关运用机制,熟练运用专利信息解决企业知识产权相关问题。
专利信息资源组织和管理方向领军人才,应精通专利信息资源的收集、加工、管理的相关知识,掌握数字化建设相关技术,具有专利信息资源收集、加工和管理项目的经验,在专利信息资源组织和管理方面有所创新。
(二)专利信息师资人才选拔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授课经验,近两年承担培训授课任务3次以上。
3.近3年在公开刊物发表过专利信息相关论文,或参与过专利信息相关课题研究和报告撰写工作,或参与撰写过专利信息相关论著。
4.专利信息检索方向师资人才,应具有专利信息检索经验,善于讲授专利信息检索方法,如基于各信息资源的专利技术信息检索、专利新颖性及创造性检索、同族专利检索、法律状态检索的策略、方法和技能。
专利信息分析方向师资人才,应具有专利信息分析经验,善于讲授专利信息分析方法,如专利技术发展趋势分析、专利信息定性分析、专利性分析、专利侵权分析、专利价值分析、竞争对手分析等方法。
专利信息利用方向师资人才,应具有专利信息利用工作经验,善于结合工作实践和案例讲授专利信息综合运用的方法与技巧,如创新主体在战略制定、技术创新、科研立项、专利申请、技术引进、产品出口、专利预警、侵权诉讼等方面的综合运用,或政府及行政机构在制定政策、趋势预测、项目审批、成果鉴定和市场监管等方面专利信息的综合运用。
四、推荐方式和名额分配
参选人员可通过组织推荐与专家推荐两种方法产生。
(一)组织推荐
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各部门及局直属各单位、各社会团体根据推荐名额开展推荐工作,并负责对本地区/部门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初评,按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