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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中央文明办秘书组、中华职业教育社关于组织开展第九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中央文明办秘书组、中华职业教育社关于组织开展第九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的通知
(教职成厅函[2012]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文明办、中华职业教育社,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文明办、中华职业教育社,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文明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 202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意见》,丰富中等职业学校校园文化生活和德育实践活动内容,提高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人文素养和职业素养,推进文化育人,展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向党的十八大献礼,现将今年开展的第九届“文明风采”竞赛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内容
  本届竞赛包括5大类13赛项。
  (一)征文类比赛(4项)。
  赛项:“党的阳光沐浴我成长”征文比赛,“雷锋精神永不磨灭”征文比赛,“感恩的心”征文比赛,“创业之路在脚下”征文比赛。
  (二)规划设计类比赛(1项)。
  赛项:“职业生涯规划”设计比赛。
  (三)摄影类比赛(2项)。
  赛项:“志愿者剪影”摄影比赛、“职业和生活中的美”摄影比赛。
  (四)FLASH动漫设计类比赛(3项)。
  赛项:“荣与辱”动漫比赛,“生命?安全”动漫比赛,“节能环保”动漫比赛。
  (五)展演类比赛(3项)。
  赛项:“心绣未来”演讲比赛,“职业素养”展示比赛,“中华才艺”表演比赛。

  二、参赛形式
  本届竞赛继续采用学校初赛、省级复赛、全国决赛的三级选拔形式进行。各地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文明办、中华职业教育社积极配合,组建省级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复赛组织委员会和评选委员会。学校初赛、省级复赛、全国决赛参赛办法和各项竞赛具体要求见附件1。

  竞赛主办部门将联合举办颁奖活动,为在决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学生、指导教师及学校代表颁奖,表彰工作卓有成效的省级复赛组委会。省级、校级组委会要做好总结和颁奖工作,充分发挥竞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激励功能。

  三、组织领导

  主办单位:教育部、中央文明办、中华职业教育社
  承办单位: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中央文明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组、教育部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共青团中央学校部、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
  协办单位:中宣部时事报告杂志社、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教育出版社、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北京师范大学出版集团、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浙江亚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天煌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组织委员会:
  主 任:教育部副部长 鲁 昕

  副主任: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 葛道凯
  共青团中央学校部部长 陈光浩
  中华职业教育社总干事 陈广庆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巡视员、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所长 王继平
  中宣部时事报告杂志社总编辑 曹勃亚
  教育部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秘书长 赵 晖

  委 员:中央文明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组处长 李卫强
  共青团中央学校部中学中专处处长 石新明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德育处副处长 黄 辉
  中国教育报总编辑 翟 博
  中国职教学会副秘书长 于 芳
  高等教育出版社副总编辑 王军伟
  人民教育出版社副总编辑 张廷凯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集团副总经理 吕建生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副总编辑 李乃君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社长 刘 臣
  浙江亚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继权
  浙江天煌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黄华圣
  中国职教学会德育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蒋乃平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杂志主编 赵 伟
  《中国德育》杂志副主编 邓友超

  四、相关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发挥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的作用,动员更多的中等职业学校参加,相关负责同志要增强工作责任心,在组织动员、数据统计、作品评选和报送等环节把好关。请于4月30日前,将“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省级复赛组织委员会报告单报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见附件2),8月10日前报送参赛作品、总结和参加省级复赛、全国决赛的两组数据库(见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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