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批准首批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的通知
(教高厅函[2012]17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农(牧、渔)业厅(委、局、办),教育部直属有关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2]1号),深化高等农业教育改革,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加强高等农业教育与现代农业产业的紧密联系,促进农科教、产学研结合,探讨高校与农林科研机构、企业、用人单位等联合培养人才的新途径、新模式,充分发挥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综合试验站的功能,进一步提升高等农业教育服务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能力与水平。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申报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的通知》(教高厅函[2011]55号)要求,通过专家审核、评审,现批准中国农业大学寿光蔬菜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等100个基地为首批建设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名单见附件)。
各有关高校和综合试验站要高度重视合作人才培养基地的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基地运行机制和对外开放机制,创新合作育人培养模式,切实加强农科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努力提高人才培养水平。
教育部办公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办公厅
二○一二年四月五日
附件:
首批建设的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名单
1.中国农业大学寿光大宗蔬菜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
2.中国农业大学昌平苹果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
3.中国农业大学豫东棉花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
4.中国农业大学三元奶牛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
5.中国农业大学青岛兔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
6.中国农业大学石家庄肉牛牦牛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
7.河北农业大学唐山玉米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
8.河北农业大学张家口马铃薯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