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集中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以下简称“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坚持把“打非治违”作为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重要手段,持续保持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的排查和处罚打击力度。一是要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问题进行全面彻底排查,落实领导责任,强化社会监督,加强跟踪监督,发现一起,严厉打击一起。二是要集中、公开严惩一批无视法律、无视监管、无视生命安全的非法违规行为,该停产整顿的要坚决停产整顿,该关闭取缔的要坚决关闭取缔,形成强大的威慑力,坚决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政府监管的权威,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三是要完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发挥政府各有关部门、公检法和纪检监察机关的作用,提高执法的权威性和实效性。四是要加强制度建设,把“打非治违”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轨道,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扎实、持久、深入开展。
(三)突出重点行业领域,狠抓安全专项整治,继续集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扎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切实抓好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建筑施工、消防和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一是要把煤矿安全始终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上,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管理和监管监察,继续深化煤矿瓦斯、水害、火灾等专项治理,深入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和整合技改。二是要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严厉整治客运市场秩序和客运车辆通行秩序。三是要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突出抓好重点监管品种、重点危险工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管,严格控制新建危险化学品项目,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设施安全整治,严防各类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四是要认真开展冶金企业煤气安全专项整治,严格危险作业和受限空间作业许可管理,着力强化对煤气系统、高温液态金属等危险性较大作业的监控,加强作业过程管理与监督,强化交叉作业和相关方规范管理,确保安全生产。五是要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水上交通、渔业船舶、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特种设备、消防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深入排查治理隐患,着力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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