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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关于组织宣传水利系统全国文明单位先进经验的通知


  2、各单位要精心筹划,既要全面梳理本单位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成功经验,又要重点突出本单位的鲜明特色;既要客观真实地反映本单位的创建成果,又要形象生动地展示本单位奋发进取的精神风貌。

  3、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明确专门人员负责具体联络、稿件报送等工作,将所需上报的材料制成电子光盘,并于5月31日之前发至中国水利文协。各单位需提供的材料清单见附件4。

  4、此次宣传活动经费按实际发生费用由各单位自行承担。

  水利部文明办联系人:

  殷万维 (010)63202893 13693106698

  中国水利文协联系人:

  孙秀蕊 (010)63203349 13901308907

  金玉环 (010)63203426 13520403338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2条2号

  邮  编:100053

  二〇一二年四月 日

  附件1:
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单位(共9个)

  1、黄河水利委员会(机关)

  2、小浪底水利枢纽建设管理局

  3、水利部水文局

  4、辽宁省大伙房水库管理局

  5、江苏省江都水利工程管理处

  6、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7、山东省济南市水利局

  8、湖南省水利厅(机关)

  9、四川省都江堰管理局

  附件2:
第三批全国文明单位(共14个)

  1、长江水利委员会(机关)

  2、淮河水利委员会(机关)

  3、松辽水利委员会(机关)

  4、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5、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

  6、北京市北运河管理处

  7、河北省水利水电第二勘测设计研究院

  8、黑龙江省水利厅(机关)

  9、上海市水利管理处

  10、河南省漯河市水利局

  11、湖北省水利厅(机关)

  12、云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13、陕西省江河水库管理局

  14、青岛市水利局(机关)

  附件3:《中国水文化》宣传时间安排

  时间

  宣传单位

  2012年6月-7月

  黄河水利委员会(机关)、小浪底水利枢纽建设管理局、水利部水文局、辽宁省大伙房水库管理局、江苏省江都水利工程管理处、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2012年8月-9月

  山东省济南市水利局、湖南省水利厅(机关)、四川省都江堰管理局、长江水利委员会(机关)、淮河水利委员会(机关)、松辽水利委员会(机关)

  2012年10月-11月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北京市北运河管理处、河北省水利水电第二勘测设计研究院、黑龙江省水利厅(机关)、上海市水利管理处

  2012年12月-2013年1月

  河南省漯河市水利局、湖北省水利厅(机关)、云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陕西省江河水库管理局、青岛市水利局(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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