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关于组织宣传水利系统全国文明单位先进经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水利系统全国文明单位的典型示范效应和引导作用,根据《中共水利部党组2012年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全国水利精神文明建设2012年工作要点》的部署和安排,水利部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水利部文明办”)拟组织对中央文明委表彰的全国水利系统全国文明单位进行集中宣传,全面展示全国文明单位的精神风采和水利文明创建工作的丰硕成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主办:水利部文明办
承办:中国水利文学艺术协会(以下简称“中国水利文协”)
二、参加单位
1、水利部水文局等9家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1);
2、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等14家“第三批全国文明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2)。
三、宣传方式
此次宣传活动本着集中宣传、系统推介、彰显特色、重点突出的原则,以刊、网、展、书四位一体进行集中宣传。
1、期刊报道。在《中国水文化》杂志设立“全国文明单位巡礼”专题,拟从5月份至年底进行连续宣传。(具体安排见附件3)
2、网络展示。在水利部门户网站开辟“全国文明单位巡礼”专栏,将全国文明单位更丰富的内容、更突出的亮点以及更生动的画面在网上展示,全方位、立体地展示全国文明单位的精神风采。同时与中国文明网联动,在中国文明网予以推介。
3、图片展览。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夕,在部机关举办“水利系统全国文明单位巡礼图片展览”,全面展示全国文明单位风采,展期1个月。
4、成果汇编。编辑出版全国水利系统第三批全国文明单位先进经验汇编,计划年底正式出版。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大力宣传推广水利系统全国文明单位先进经验的重要意义,把全国文明单位先进经验宣传工作作为今年水利系统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认真抓实抓好,提供必要的人力、财力、物力支持,确保各项宣传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