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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关于印发水行政执法、水资源管理、水利工程管理、农村水电、水文、水利勘测设计专业从业人员行为准则(试行)的通知

  道德模范作为社会主义道德实践的优秀分子,是时代的先锋、社会的脊梁、群众的楷模,是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榜样。大力发挥道德模范的示范带动作用,形成你追我赶、共讲道德、共创文明的良好风尚,是加强新时期水利思想道德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途径。在开展水利职业道德建设和实践过程中,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培育、挖掘、选树一批学习、践行《准则》的先进典型和道德模范,用他们的事迹进行典型示范教育,激励干部职工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见贤思齐,树立从业人员的良好职业形象。同时采取各种方式表彰奖励道德模范,对道德模范要从政治上信任、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特别是要积极帮助生活困难的道德模范,为其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条件、环境和平台,使崇尚道德模范、关爱道德模范、争做道德模范蔚然成风。

  五、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讲道德、知荣辱、树新风的浓厚氛围

  要充分发挥舆论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和水利职业道德建设中的引导、评判作用。始终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弘扬正气、教育职工、凝聚力量。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社会新闻媒体和互联网、移动通讯等新兴媒体,充分利用博客、播客、手机短信平台,充分利用内部报刊、简报、墙报、板报、宣传画等宣传舆论阵地,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先进典型、弘扬传统美德、引导热点问题、开展舆论监督,为推进水利职业道德建设营造健康向上、丰富生动的主流舆论氛围。要通过组织讨论会、座谈会,开展专题讲座、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和文艺演出等活动,推动《准则》进机关、进单位、进社区、进家庭、进校园、进班组,帮助干部职工全面理解《准则》的基本内容,准确把握《准则》倡导性要求和禁行性规定,使其成为普遍认同和自觉践行的行为规范。

  六、建立考核机制,为《准则》实施提供制度保障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紧密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各部门分工负责,干部职工广泛参与的道德建设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抓紧研究制订《准则》的实施细则和内部岗位行为规范,将道德监督、道德约束、道德评价、道德激励纳入单位改革发展规划、科学发展考评体系和文明创建的指标体系,把《准则》作为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和在职培训的重要内容,作为绩效评价、录用、聘任(聘用)和评优奖励的重要标准。对贯彻执行《准则》表现突出的,要予以表彰奖励;对表现不佳的,要及时劝诫、督促整改;对表现失范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形成鲜明的价值导向、工作导向、奖惩导向。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在道德建设中的表率示范作用,带头遵守《准则》的各项规定,带头讲文明、树正气,带头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带行风、促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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