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关于印发水行政执法、水资源管理、水利工程管理、农村水电、水文、水利勘测设计专业从业人员行为准则(试行)的通知
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力弘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全面加强水行政执法、水资源管理、水利工程管理、农村水电、水文、水利勘测设计等专业从业人员的思想道德建设,牢固树立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良好形象,进一步提高全行业的文明程度,水利部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分别与政策法规司、水资源司、建设与管理司、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局、水文局、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联合制定了《水行政执法专业从业人员行为准则(试行)》、《水资源管理专业从业人员行为准则(试行)》、《水利工程管理专业从业人员行为准则(试行)》、《农村水电专业从业人员行为准则(试行)》、《水文专业从业人员行为准则(试行)》、《水利勘测设计专业从业人员行为准则(试行)》(以下通称《准则》),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结合实际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水利职业道德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水利职业道德建设是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水利精神文明建设和水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加强水利行业作风建设、提高干部职工整体素质的重要举措。2011年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描绘了中国特色水利现代化的宏伟蓝图,开启了我国水利跨越发展的新征程。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既是抢抓机遇实现水利跨越发展的黄金时期,也是负重前行突破水利深层次制约的关键时期。全面完成推进水利改革发展的历史使命,迫切需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并巩固广大干部职工团结奋斗的思想道德基础;迫切需要深入贯彻落实《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形成共同理想信念、强大精神力量、基本道德规范;迫切需要充分发挥水利职业道德在塑造干部职工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凝聚意志和力量、树立良好形象、引领文明风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