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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2011年度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六)加强法制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执法环境不断优化。一是突出领导干部法制培训。总局先后邀请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有关负责同志,通过电视电话会议等多种形式,为系统领导干部宣讲有关法律法规和依法行政知识。据统计,2011年全系统共组织厅局级领导干部学习 700人次,组织处级领导干部学习33688人次,有效提高了全系统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水平。二是推广运用法律知识测评系统。2010年下半年,总局完成了工商行政管理法律知识题库建设和法律知识测评系统的开发、上线,各地积极衔接、大力推广、充分运用这一新的有效工具和平台,加强基层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切实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普法工作成果丰硕。全系统通过开展“六进”活动、运用现代新闻媒体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工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有效促进了市场主体和全社会法律意识的提高。在2011年7月中宣部、司法部“五五”普法总结表彰中,总局普法办 (法规司)被评为先进普法办,全系统有北京、河北、吉林、宁夏、山东、安徽、贵州、广东、福建、重庆、济南等22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被评为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有2人被评为先进工作者, 17人被评为先进个人。为做好“六五”普法工作,总局制定出台了《全国工商系统法制宣传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对“六五”普法工作作出精心部署。
  (七)严格锻炼队伍,法治工商建设内生动力不断增强。一是健全法制机构。各级工商机关以加强法制队伍能力建设为目标,把法律素养好、基层经验丰富、工作能力强的干部充实到法制机构。目前全系统共有法制机构3022个,法制干部 8182人,专兼职法制员21458人,成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工商的重要力量。二是锻炼法制队伍。为培养依法行政的骨干,总局和部分地方局先后启动了工商法制专业人才库建设和公职律师试点工作,全系统有427人被批准成为公职律师。一些地方还聘请公职律师、业务骨干等担任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审查、重大疑难案件研讨等工作。
  一年多来,经过全系统的共同努力,法治工商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认可。据统计,继总局周伯华局长在国务院召开的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作了大会发言后,山东、山西、海南、重庆、江苏、天津、江西、宁夏、辽宁、新疆、河北、陕西等地工商局先后在本省 (区、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作了大会发言或者被评为全省(区、市)依法行政先进单位;上海、浙江、河南、广东、广西、山西、贵州、吉林、河北、济南、广州、沈阳、长春、厦门等地工商局在当地开展的行风评议或者依法行政考核中获得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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