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在全国工商系统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意见
(工商办字[2012]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局机关各司局、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意见》(中办发[2012]7号)精神,经总局党组研究,现就全国工商系统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常态化,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学雷锋活动的重要意义
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不断提升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举措。雷锋是实践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思想道德的楷模。1963年3月,毛泽东同志发出“向雷锋同志学习”的号召。49年来,亿万人民群众自觉投身学雷锋活动,雷锋精神已经成为中华民族精神的重要内容,哺育和激励一代又一代人成长。
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是党中央顺应新的形势任务需要和时代发展要求做出的重要部署。雷锋精神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顺应了社会进步的时代潮流,彰显了我们党的先进本色。在全国工商系统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对于深化创先争优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工商干部树立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工商行政管理事业的崇高理想和坚定信念,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工商行政管理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是提升工商干部思想道德素质,促进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载体。新形势下,在全国工商系统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大力弘扬雷锋服务人民、助人为乐的奉献精神,将大大激发全体工商干部思想道德建设热情,引导他们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进一步倡导文明新风,提升工商行政管理干部队伍道德水平,有力巩固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取得的丰硕成果。
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有利于激发全体工商干部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的工作热情,促进工商行政管理科学发展。大力弘扬雷锋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的敬业精神,锐意进取、自强不息的创新精神,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创业精神,对于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建功立业,培养造就一支“三个过硬”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加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风建设,提高服务基层、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推进工商行政管理科学发展具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