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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服务机器人科技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的通知

  围绕人工器官,将重点开发人工视觉、人工耳蜗、人工心脏、智能假肢等;围绕医疗康复,将重点开发微创外科机器人、精密血管介入机器人、肢系统体康复训练系统、重大疾病预警及诊断微系统等;围绕家政服务,将重点开发辅助高龄老人与残障人移动护理监控机器人、家庭生活清洁机器人、教育娱乐机器人、两轮自平衡电动代步车等机器人。
  (五)推进新兴技术领域的探索
  围绕高端仿生技术,将重点开发仿人形机器人、高负载高稳定高速机动仿生骡子、适应多环境的自变形模块化机器人等;围绕微纳系统技术,将重点开发介入人体或血管的微纳米机器人、脑生肌电认知与智能假肢控制技术等;围绕模块标准化平台技术,将重点研究模块标准化体系结构,开源机器人控制与软件系统,模块化互换性功能部件(传感器、驱动器、控制器等),接口协议等。
  (六)大力培育产业试点
  紧密结合地方经济发展,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联合的技术创新联盟,支持服务机器人区域性产业和技术的建设,加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优势企业的品牌运作和资本运作。接纳全球服务机器人产业链龙头企业的产业转移,通过对国际先进研发技术、创意理念和运营模式的消化吸收,带动本土中小企业集群的跨越式发展,促进我国服务机器人产业的稳步增长。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规模化应用为目标,建立重点产业园区和应用示范区;实施应用示范工程,引入风险投资,推进服务机器人产业快速发展。
  (七)加强研发服务平台建设
  建立高层次技术研发平台,攻克关键核心技术,建立高层次研发平台,加大对服务机器人基础技术研发的支持力度。建立公共服务平台,攻克应用技术和产业化技术,建立服务机器人标准化、模块化等共享技术公共服务平台,通过创新产学研联合机制和示范应用,推进成熟技术的产业化进程。
  (八)推进自主标准体系建设
  加快推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行业标准体系建设,重点建立若干服务机器人硬件接口标准、软件接口协议标准以及安全使用标准,初步形成针对这些行业的服务机器人标准体系。以“国际标准和自主知识产权标准相结合”的原则,优先研究和制订服务机器人基础标准和安全标准,初步建立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服务机器人标准体系,鼓励企业和科研院所参与国际标准的制订,为推进服务机器人产品走向国际市场奠定基础。
  (九)培养高素质人才
  建立服务机器人领域科研人才专家库,建立健全服务机器人科技人才激励机制,优化创新人才成长环境,着力培养一批高水平科研带头人。引进高层次人才。加大对留学人才回国的资助力度,提高从事服务机器人研究与开发领军人才引进的支持力度,引进和培养能够承担服务机器人产业发展重大项目的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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