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广泛开展各种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读书月”、“读书节”等阅读活动,创新活动方式,扩大社会影响,培育一批“书香”品牌。将各种书博会、书展、书市与阅读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开展优秀出版物展销等。继续开展“全民数字阅读活动”、“全民阅读报刊行”活动、“强素质、作表率”主题读书论坛等品牌活动。各地新华书店在“世界读书日”和各种节假日要开展优惠售书活动,延长书店营业时间,方便读者购书。
五、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参与,鼓励开展各种捐赠活动和阅读活动,着力满足贫困地区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弟、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的基本阅读需求。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社会力量捐赠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政策措施。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探索向困难群体免费发放购书券。继续会同残联等部门开展“文化助残公益行动”。充分利用“农家书屋”的有利条件,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农民读书活动,培养农民的读书习惯。加快“城乡阅报栏(屏)”工程建设。
六、按照将群众评价、专家评价和市场检验相统一的评价标准,重点推荐一批优秀出版物,充分发挥阅读引导作用。继续开展“大众喜爱的50种图书”推荐活动。继续开展“向全国青少年推荐百种优秀图书活动”、“向全国少年儿童推荐优秀少儿报刊活动”,重点培育青少年的阅读兴趣和阅读习惯。开展优秀廉政文化出版物推荐活动。
七、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营造“书香中国”舆论氛围。要充分发挥报纸、期刊、广播、电视、手机、互联网等新闻媒体的宣传推介作用,鼓励媒体开设各种书评、导读等多种形式的专栏、专题、访谈节目等,宣传全民阅读活动的开展情况和社会效果。今年4月23日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确定的第17个“世界读书日”,各地要组织媒体做好宣传工作,投放全民阅读公益广告,营造“书香中国”良好舆论氛围。
八、加强组织领导,合理规划,加大投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开展全民阅读活动的长效机制。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把开展全民阅读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制订各地、各部门开展全民阅读活动的中长期规划,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大对全民阅读活动的支持力度,推动全民阅读活动持续深入开展。
各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根据本通知要求,认真制订本地2012年全民阅读活动工作方案,并于4月15日前上报总署。总署将会同有关部门在今年下半年召开第二届全民阅读活动经验交流会,总结和推广近几年各地各部门开展全民阅读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联系人:新闻出版总署出版管理司图书处苏建国,联系电话:010-83138681,电子邮箱:suforwor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