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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同意在四川教育学院基础上建立成都师范学院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同意在四川教育学院基础上建立成都师范学院的通知
(教发函[2012]42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四川教育学院转制为成都师范学院的函》(川府发电[2011]34号)收悉。

  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六届一次会议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四川教育学院改建为成都师范学院,学校代码为14389;同时,撤销四川教育学院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都师范学院系本科层次的普通高校,学校应逐步过渡到以实施普通本科教育为主。

  二、学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统筹安排解决。

  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12000人。

  四、该校要进一步加强教师教育,把培养培训师资作为学校的主要任务。

  五、为支持学校发展,省政府承诺2012-2014年投入资金6000万元(专项资金400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2000万元),用于学校建设与发展,须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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