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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中央宣传部、民政部等会关于开展第二十二次全国助残日活动的通知

  目前,从总体上看,残疾人文化建设与广大残疾人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主要反映在:残疾人均等享有公共文化服务的难度仍然比较大,服务的内容与质量需进一步充实和提升;残疾人参与文化活动的特殊需求尚未引起社会普遍关注;残疾人参与的环境条件有待进一步改善;基层残疾人文化活动相对匮乏,特别是农村残疾人文化生活问题更加突出;残疾人文化创业需要予以特别扶持。针对以上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在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文化建设。

  三、措施

  (一)各地要在全国助残日前召开残工委专题会议,围绕本次全国助残日主题,结合本地实际,专题研究残疾人文化建设工作,结合当地残疾人事业“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研究、制定助残日活动方案,部署全国助残日期间的各项活动。

  (二)各级残联要做好基层残疾人特殊文化需求的调查摸底工作,调研现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中无障碍状况并向有关部门汇报,会同有关部门在当地规划和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过程中,切实将残疾人文化建设纳入其中,给予特别指导和支持,改善残疾人方便参与的环境和条件。

  (三)明确各部门职责,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助残活动。

  1.各级文化部门要推动各类公共文化场所免费或优惠向残疾人开放,并配有无障碍设施,提供无障碍服务;在各级公共图书馆要设立盲文阅览室、图书柜(角)及有关阅读设备,做好盲人借阅服务;有条件的地方要组织残疾人参观美术馆、博物馆等,指导残疾人欣赏馆内藏品、讲解鉴赏知识、交流创作感受,让残疾人享受文化的力量。

  2.各级文化、新闻出版、体育部门要通过举办文化讲座、名家欣赏、阅读指导、文体娱乐等活动,让残疾人广泛参与;各地残疾人读书指导委员会要邀请当地学者和知名作家,通过组织讲座、艺术辅导等活动,激发残疾人的学习兴趣和潜能,在残疾人中开展“我喜爱的一本书”、“道德的力量”等演讲比赛、读书征文活动,丰富残疾人文化生活。

  3.各级文化、艺术团体要加大对残疾人特殊艺术的支持力度,通过专业艺术团体与残疾人艺术人才结对帮扶、委托培养、同台演出等多种形式加大人才培养力度;鼓励、引导社会爱心组织、企业支持残疾人特殊艺术的发展与繁荣。

  4.各级广电、通信部门要加强针对残疾人的无障碍信息服务,不断拓宽残疾人接受信息的渠道,丰富资源,使更多的残疾人共享文化信息服务。各级电台、电视台要继续办好已有残疾人专题栏目和手语新闻栏目,不断提高栏目质量,充实内容;各级残联要组织开展“为盲人讲电影”、“听书工程”、“聋人看电影”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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