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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本合同生效条件:                。
  6.2 变更
  6.2.2 除不可抗力外, 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
  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
  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
  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
  6.2.5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6.2.6 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少工作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

7. 争议解决

  7.2 调解
  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    进行调解。
  7.3 仲裁或诉讼
  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    种方式:
  (1)提请    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其他

  8.2 检测费用
  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   天内支付检测费用。
  8.3 咨询费用
  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   天内支付咨询费用。
  8.4 奖励
  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
  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
  奖励金额的比率为    %。
  8.6 保密
  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8.8 著作权
  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

9. 补充条款


  附录A 相
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A-1 勘察阶段:
  A-2 设计阶段:
  A-3 保修阶段:
  A-4 其他(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B-1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

名称

数量

工作要求

提供时间

1. 工程技术人员

   

2. 辅助工作人员

   

3. 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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