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近期三起煤矿透水事故的通报
(安监总煤调〔2012〕54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2012年4月10日以来,全国煤矿连续发生3起较大以上煤矿透水事故,共造成24人死亡或被困井下。分别是:
4月10日,中煤集团公司上海大屯能源公司孔庄煤矿发生一起透水事故,造成7人被困,经全力抢救,其中3人成功获救,4人死亡。据初步分析,事故原因是:该矿防治水措施落实不到位,7432材料道工作面掘进作业导致采空区透水。
4月13日,山西省长治市襄垣县善福联营煤矿发生一起透水事故,造成11人死亡。事故发生后,该矿迟报并蓄意隐瞒谎报死亡人数,仅上报9人被困井下。依据有关规定,国务院安委会已对该重大事故实行挂牌督办,查处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据初步分析,事故原因是:该矿非法违法组织生产,12采区2#皮带巷掘进过程中掘透老窑积水。事故暴露出以下主要问题:一是该矿擅自违法组织生产。该矿为资源整合矿井,安全生产许可证已于2011年7月12日被注销。二是该矿水文地质资料不清,掘进过程中未执行有关探放水规定。三是该矿未严格执行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且发现透水征兆后未及时撤人。四是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驻矿安监员没有报告和阻止该矿擅自组织生产,负责该矿安全管理的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有限公司长治分公司对该矿管理不严,当地政府也未严格履行安全监管责任。五是该矿在事故发生后,未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规定立即上报,且谎报被困人数。
4月14日,河南省煤层气公司平顶山裕隆源通煤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透水事故,造成11人被困,经全力抢救,其中2人成功获救,7人死亡、2人被困井下。据初步分析,事故原因是:该矿探放水措施不落实,2010复采面机巷保护煤柱不够,上部一废弃井筒采空区积水溃入该工作面。
上述事故暴露出一些煤矿企业非法违法生产、防治水措施不落实、瞒报谎报迟报事故、不执行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以及安全责任不落实等突出问题,同时也反映出老空区透水已成为当前煤矿安全生产的重大威胁。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决遏制煤矿水害事故的发生,现提出以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