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定量指标基础数据表见附件2。
(四)开展调查核实工作。中介机构或工作组通过现场调阅资金申报材料、审批拨付文件、会计凭证等基础资料,实地查看就业专项资金收支等情况,并核对相关数据,确保基础数据真实有效。
(五)进行评价计分和加权汇总。中介机构或工作组按照规定方法,依据已核实准确的报表数据资料,计算出各项基本指标的得分,对各项基本指标得分进行加权处理,得出综合绩效评价的实际分数。
(六)形成评价报告。中介机构或工作组将各地综合评价得分进行同比、环比,并进行分析判断,形成综合绩效评价报告,报送试点地区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绩效评价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基本情况、绩效目标及其设立依据、管理措施及实施情况、总结分析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成因以及今后改进的意见或建议。
六、认真组织开展就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试点工作
各省级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可以结合本地实际,细化评价指标,制定具体技术规范和绩效标准,完善评价方法,明确工作要求、步骤和时限,使就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更加科学、规范、有效。
各省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在2012年9月底前将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及试点地区对2011年就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情况形成报告上报财政部社会保障司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
试点地区试点过程中反映出的问题,请及时反馈财政部社会保障司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二○一二年四月六日
附件:1.就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和权数关系一览表
定量指标权重
|
一级指标
| 一级指标权重(%)
| 二级指标
| 二级指标
权重(%)
| 指标性质
| 权重确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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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专项资金筹集
| (W1)
| 本级财政筹集就业专项资金占总筹集就业专项资金比例
| K1
| 正
| 根据实际确定
|
当年本级财政安排就业专项资金占本级财政支出百分比
| K2
| 正
|
本级财政筹集就业专项资金较上年增长百分比
| K3
| 正
|
就业专项资金使用与配置
| (W2)
| 就业专项资金实际支出比例
| K4
| 正
|
落实中央政策支出占就业专项资金总支出比例
| K5
| 正
|
就业促进效果
| (W3)
| 每万元就业专项资金支出促进就业人数
| K6
| 正
|
城镇登记失业率
| K7
| 负
|
重点项目支出产出
| (W4)
| 每万元职业介绍补贴促进就业人数
| K8
| 正
|
每万元职业培训补贴促进就业人数
| K9
| 正
|
每万元社会保险补贴促进就业人数
| K10
| 正
|
每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促进就业人数
| K11
| 正
|
每万元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促进就业人数
| K12
| 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