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和改进党对高等学校的领导。
紧紧围绕高等学校中心工作,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提高高等学校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牢牢把握党对高等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以坚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确保高等学校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坚持和完善公办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充分发挥高等学校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提高领导班子思想政治素质和办学治校能力。加强对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的领导,支持他们依照国家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加强对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领导,支持教职工代表大会正确行使职权。切实加强高等学校统战工作,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和党外人士的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作用。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要求。切实维护高等学校安全稳定,努力建设和谐校园。
2.切实加强高等学校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
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构建多层次、多渠道的党员经常性教育培训体系,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党员干部和广大师生头脑,指导实践。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争科学发展之先,创和谐校园之优,建立健全激发学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内在动力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重点在优秀青年教师、优秀大学生中发展党员,按照“党建带团建”的要求,做好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工作,保证党员质量。推进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创新,建立和完善院(系)级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创新学生党支部的设置方式和活动方式,发挥院(系)单位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推动人才培养、学术研究、科技创新、社会服务、后勤保障和学校管理等各项工作。以优良党风促进校风、学风建设。切实加强民办高等学校党建工作,建立专兼结合、专职为主的党务工作者队伍,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四、重大项目
(一)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提高计划。
1.继续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
重点建设一批本科专业,引导学校调整专业结构,突出办学特色。建设高等学校教师发展中心,搭建教师沟通、交流、帮扶、发展平台,提高中青年教师教学水平和教学研究水平。开展学生创新创业训练,提高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和创业能力。加强实验实践平台建设,建设一批基础较好、稳定性强、满足多校共享需要的学生实习示范基地,促进学生尽早接受专业训练、掌握专业技能、增强实践动手能力、提高专业素养。
2.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
在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优秀基础学科建设一批拔尖学生培养基地,从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计算机科学等学科中,每年动态选拔一批特别优秀的本科生,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建立高等学校拔尖学生重点培养体制机制,形成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良好氛围,努力使受计划支持的学生成长为未来相关基础学科领域的领军人物,并逐步跻身国际一流科学家队伍。
3.实施“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实施卓越工程师、医生、法律人才、教师等教育培养计划,与部门行业联合制订人才培养标准,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和评价方式,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建设一批国家级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探索建立高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培养造就一大批富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各类高素质专门人才。
4.实施“新建本科院校办学基础能力提升计划”。
引导新建本科院校加强校企合作和资源共享,支持建设一批校外实训基地,全面提升新建本科院校基础能力。继续办好新建本科院校党委书记和校长培训班,加快提升新建本科院校领导治校理政能力。支持新建本科院校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校企合作机制改革和创新创业教育等,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水平,增强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5.继续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
开展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大力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和管理机制的改革和创新;实施工程技术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开展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教育;建立全国研究生学术交流平台,举办全国研究生暑期学校和全国博士生学术论坛,营造研究生教育创新氛围;设立优秀研究生导师奖,鼓励研究生导师教书育人;设立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吸引和奖励优秀博士研究生投身高水平科学研究;继续评选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升博士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建立学位与研究生质量监督体系,保证研究生教育质量。
6.实施“高等学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