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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

序号

单  位

全国优秀

科技工作者

推荐名额

十佳全国优秀

科技工作者

提名名额

序号

单  位

全国优秀

科技工作者

推荐名额

十佳全国优秀

科技工作者

提名名额

1

北京市科协

32

1

17

湖北省科协

24

1

2

天津市科协

16

1

18

湖南省科协

22

1

3

河北省科协

22

1

19

广东省科协

34

1

4

山西省科协

18

1

20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协

14

1

5

内蒙古自治区科协

12

1

21

海南省科协

8

1

6

辽宁省科协

26

1

22

重庆市科协

14

1

7

吉林省科协

16

1

23

四川省科协

26

1

8

黑龙江省科协

20

1

24

贵州省科协

10

1

9

上海市科协

24

1

25

云南省科协

12

1

10

江苏省科协

34

1

26

西藏自治区科协

8

1

11

浙江省科协

32

1

27

陕西省科协

20

1

12

安徽省科协

22

1

28

甘肃省科协

12

1

13

福建省科协

18

1

29

青海省科协

8

1

14

江西省科协

14

1

30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协

8

1

15

山东省科协

32

1

3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协

10

1

16

河南省科协

26

1

32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

6

1


  三、军队系统

单  位

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名额

十佳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提名名额

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

50

2



  附件2
  编号      

工作领域(请选择1项)

□科研  □企业   □农村

□科普  □卫生医疗 □国防科技



  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

  □ 十佳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提名人选

  姓  名          
  工作单位          
  推荐单位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制



  填表说明
  1.此表在中国科协网站(http://www.cast.org.cn)“表彰奖励”栏目下载后填写,A4规格打印完成。
  2.封面的工作领域根据候选人以主要精力和时间从事的工作勾选1项。
  3.十佳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提名人选,在封面相应位置进行勾选。
  4.推荐表中所涉及日期统一用阿拉伯数字,如2010年1月1日。
  5.毕业院校、工作单位填写全称,职务等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详细填写。
  6.照片为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标准照,可粘贴在推荐表上,也可将照片电子版插入本表,一并彩色打印。
  7.从事科技工作经历从中专或大学毕业后填起,含科普工作经历。
  8.主要事迹1000字左右,请勿另附页。内容应客观真实地反映候选人精神风貌、工作业绩、社会影响、所获重要奖励等情况。
  9.简要事迹不超过200字,是主要事迹的简要概括,用于公示和宣传。
  10.工作单位意见由候选人所在单位填写,推荐单位意见由负责向中国科协推荐的单位填写。需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籍  贯

 

党  派

 

民  族

 

学  历

 

学  位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是否院士

 

工作单位及职务

 

所在地区

 

通讯地址及邮编

 

联系电话

 

手  机

 

传  真

 

电子邮箱

 

是否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会员

 

从事科技工作经历

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

在何单位从事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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