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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香港摄制组拍摄涉及有关文物的复函(2012)

国家文物局关于香港摄制组拍摄涉及有关文物的复函
(拍摄许可〔2012〕23号)


广东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你局关于香港无线电视《爱回乡》摄制组拍摄专题片涉及文物的函(粤广局函[2012]62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同意该摄制组于2012年4月至5月拍摄广东资政大夫祠建筑群、东莞可园、林则徐销烟池与虎门炮台旧址、迎恩门城楼、悦城龙母祖庙、国恩寺、龙岩摩崖石刻、罗定文塔、菁莪书院、大湾古民居建筑群、光二大屋、李耀汉大屋、崎碌炮台、陈慈黉故居、海关钟楼、古达濠城、青云岩、孙中山故居、陆皓东故居、金楼及古建筑群有关镜头。具体拍摄内容及拍摄方式等事宜请与当地文物部门协商确定。在拍摄过程中,请该摄制组严格服从文物管理人员安排,务必确保文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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