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施工单位名称 |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 整改情况 |
1 | 四川开江利华建筑公司 | 在四川省松潘县政务中心和行政新区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中,施工现场管理混乱,脚手架、安全网、配电箱等辅助设施存在安全隐患。 | 审计指出后,松潘县责成业主单位和建设主管单位加大对该工程项目现场的管理力度,业主单位派专人负责对该工程项目进行现场管理,做到每天有人巡察、每天到施工现场进行督促。存在的安全隐患现已全面整改。 |
2 | 河北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在四川省理县第三政府办公区灾后重建项目施工中,项目经理等13名管理和技术人员,未按合同约定到位履行职责。 | 审计指出后,理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组织召开了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专题会议,责令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施工合同》的承诺,尽快配齐施工管理和技术人员。目前,施工单位已按合同约定配备了相关管理和技术人员。 |
3 | 江西省新宇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在四川省茂县城区段岷江河道整治工程施工中,桩号R1+591附近的岸墙混凝土骨料全部为未经加工的鹅卵石,最大直径约为350毫米,不符合该项目施工图设计要求“C20混凝土粗骨料最大粒径不得超过40毫米”的规定。 | 审计指出后,茂县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采取了整改措施:一是聘请有资质的专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已完成部分的工程质量进行鉴定,并消除质量隐患;二是对未完工部分的工程质量进行严格监督;三是对江西省新宇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非法所得28.25万元并处以2万元罚款。 |
4 | 四川诚信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在四川省道106川西旅游环线都江堰段B合同施工中,桩号K18+640-K27+720段桥梁处路缘石用砖砌筑,未按设计要求用预制混凝土砌筑。 | 审计指出后,都江堰市交通运输局已责成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要求用预制混凝土路缘石重新砌筑。 |
5 | 江西省地质工程(集团)公司 | 在四川省道106川西旅游环线彭州段B合同施工中,路基培土坡率未达到设计要求,有大石块外露,局部边沟有破损。 | 审计指出后,彭州市交通运输局督促施工单位对存在路基培土坡率未达要求、有石外露的路段进行了清查,并安排机械及人员进行了修复处理,重新耕植了绿化草皮及苗木。 |
6 | 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在四川省道106川西旅游环线彭州段D合同施工中,关口大桥防撞栏杆未按设计要求将伸缩缝断开,有钢筋连接。 | 审计指出后,彭州市交通运输局按相关要求及规范督促施工单位对存在此类现象的防撞栏杆进行了切割、修复。 |
7 | 四川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在四川省道106川西旅游环线大邑段A合同施工中,桩号K2+530处接道口不规范,存在平整度不够。路基培土坡率未达到设计要求。 | 审计指出后,大邑县交通运输局督促施工单位对接道口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治,对路基培土坡率未达到设计要求的路段进行了清查,并安排机械及人员进行了修复处理,重新耕植了绿化草皮及苗
木。 |
8 | 四川攀峰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在四川省道106川西旅游环线彭州段A合同施工中,路基培土坡率未达到设计要求,有大石块外露,局部边沟有破损。 | 审计指出后,彭州市交通运输局督促施工单位对存在路基培土坡率未达要求、有石外露的路段进行了清查,并安排机械及人员进行了修复处理,重新耕植了绿化草皮及苗木;结合当地农田灌溉需求,对边沟进行了部分增高及接长,对有破损边沟重新进行了修复。 |
9 | 四川志德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在四川省道106川西旅游环线都江堰段D合同施工中,桩号K53+700交叉口局部沥青路面平整度较差,有跳车现象。 | 审计指出后,都江堰市交通运输局已责成施工单位四川志德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就平整度差的路段沥青路面进行了凿除,并重新按规范铺设了新的沥青路面。 |
10 | 重庆远海建工(集团)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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