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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12年第5号——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2011年度跟踪审计结果——939个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跟踪审计结果

  复。
审计指出后,项目建设单位已按规定补办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手续。
33四川省广元市金子山至青川县城公路(含酒家垭隧道)项目该项目为灾前在建灾后续建的项目,项目总投资41 400万元。灾后续建时未按规定重新进行招投标,就确定由原施工单位进行施工,也未与施工单位重新签订施工合同,约定工程造价、工期等内容。审计指出后,广元市人民政府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通报批评,并责成青川县完善相关手续,青川县交通局现已补签书面施工合同。
34四川省广元市广电中心项目该项目网络设备估算投资220万元。截至2011年9月底,该单项工程已支付合同款760.18万元,超估算投资540.18万元,投资控制不严格。审计指出后,经项目建设单位申请,广元市人民政府已调整了该项目相关工程投资概算。
35四川省广元市机场连接线道路工程该项目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绿化单项工程投资估算18.13万元,实际完成投资426.99万元,增加投资408.86万元,投资控制不严格。审计指出后,经项目建设单位申请,广元市人民政府已调整了该项目相关工程投资概算。
36陕西省道309线勉县水磨湾至略阳县北河沟段公路灾后修复改建工程该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直接委托陕西中达公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和西安公路研究院进行设计,合同金额分别为216万元和370万元。审计指出后,汉中市公路局表示认真吸取教训,今后在项目建设中加强项目招投标管理,在其他项目中严格执行国家各项政策规定。
37陕西省略阳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暨国土资源服务业务综合楼项目该项目总投资248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240万元,略阳县国土资源局投入专项扶持资金1240万元。截至2011年9月底,略阳县国土资源局1240万元未到位。审计指出后,略阳县国土资源局通过对旧办公楼进行资产处置评估,已落实变价收入400万元,剩余部分从省国土资源厅返还的采矿权价款中安排,相关申报手续已经按程序上报待批。
该项目批复的概算投资2480万元,建筑面积13 040平方米,在招标时编制的建安工程预算最高限价为2599万元,建筑面积为14 565.09平方米,超过原审批规模和金额,未按规定经过原概算审批部门审批。审计指出后,略阳县正按照项目建设程序抓紧办理项目调整有关手续。
38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党政机关综合行政业务用房项目该项目中期规划建筑面积为28 392平方米,截至2011年9月底,已完成前期工作,尚未开工建设,设计建筑面积为41 060平方米,超规划面积的45%。项目属于高层办公建筑,其中1、2楼层高度为4.2米,3层以上楼层高度为3.9米,大楼门厅设计为3层楼高。上述设计面积和楼层高度均超过了国家标准。审计指出后,宝鸡市陈仓区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建设单位暂停该项目前期工作,按照审计意见和国家建设标准调整施工设计。目前正在修改设计过程中。
39陕西省勉县尧柏水泥厂专用公路项目2010年6月,该项目竣工并投入使用时,尚未办理土地审批手续。项目实际占用土地共计64.41亩,多征占6.708亩土地用于和项目建设无关的尧柏水泥厂的厂区道路、自行车停车棚等建设,为此支付占地费用16.40万元。审计指出后,勉县交通运输局已按照项目用地申报程序,将该道路实际占用土地资料及补办土地审批手续所需资料报送至县国土资源局。目前,相关土地审批手续正在办理中。已追回多征占土地6.708亩支出的16.40万元,并缴入灾后恢复重建资金专户。
40陕西省宁强县中心敬老院项目预付工程款未及时结算,截至竣工决算报表日项目预付工程款仍挂账975万元。审计指出后,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进行了协商,尽快办理工程结算,在后期项目管理中完善拨款手续和资料,核减预付工程款数额,加强资金管理,确保工程建设成本真实准确。
41陕西省勉县中心敬老院项目该项目确认征用土地64.773亩,实际征用土地26.30亩,其余土地以租用形式用于敬老院农副产品生产等用途,相关土地征用手续尚在办理中,租用土地也尚未签订租用协议。审计指出后,建设单位正在按照规定补办土地征用手续,并清算原先预交的征地税费。待征用土地手续办理完毕、税费清算完成后,再就租用的土地与项目所在地签订相关租用协议。
42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虢镇中学操场改造工程中期调整规划投资总额为1150万元,项目建成后在未计算征地费用的情况下,实际完成投资1764.55万元,超规划投资614.55万元。审计指出后,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政府已督促建设单位按规定向审批部门申请调整概算投资,同时多方筹措资金,确保项目建成后该学校不形成新的债务。建设单位表示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在今后项目建设中加强投资控制。
2009年8月,虢镇中学以“以租代征”方式解决项目建设用地,与土地所有权人签订了土地租赁协议,租赁土地47亩,年租金14.1万元,租赁期限为10年,已累计支付土地租赁款42.3万元。审计指出后,宝鸡市陈仓区教育局已责成项目建设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抓紧准备有关资料,办理土地征用有关手续。
43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城关九年制学校教学楼、综合楼工程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时间为2009年12月31日,晚于2009年1月6日的教学楼子项开工时间、2009年8月16日的综合楼子项开工时间。审计指出后,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政府于2011年10月8日下发通知,对项目责任单位武都区教育局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要求全区各项目建设单位引以为戒,严格执行灾后重建项目建设相关规定,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44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葆真小学综合教学楼工程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时间为2009年7月30日,晚于2009年4月20日的开工时间。审计指出后,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政府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并要求认真吸取教训,避免再次发生类似问题。
该项目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投资为560.54万元,审计确认实际完成投资为658.32万元,超概算投资97.78万元。审计指出后,陇南市武都区教育局按照规定对设计变更补办了审批手续,超概算投资97.78万元已由武都区自筹解决。
45甘肃省陇南市长江大道东江段堤防工程为满足城区美观要求,陇南市建设局未经批准,擅自将陇南市长江大道东江段堤防工程原设计中的混凝土防浪墙变更为不具备防洪防浪功能的汉白玉栏杆,导致建成后的河堤有3处区段共计704米不能满足50年一遇的防洪设计标准。审计指出后,甘肃省组成联合调查组督促有关部门进行了整改,加固相关河道堤防,并委托陇南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对有关工程进行防洪评估,确定加固后的该段河堤可以满足5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
46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广电大厦项目甘肃省重建办批复该项目规划面积5000平方米、规划投资1020万元,陇南市人民政府未经省重建办批准,自行将武都区北山广播站、城关电影院等8个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与该项目整合起来一并实施,导致陇南市发展改革委审查初步设计时批复建设规模为18 400平方米、概算投资4000万元,分别超规划面积13 400平方米、超规划投资2980万元。审计指出后,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政府将整合后的项目情况,按规定报请甘肃省重建办审批。目前正在办理之中。
47甘肃省陇南市武都栈道湾杨家坝堤防工程由于发生设计变更,浆砌块石工程量增加,项目在签订补充合同时,未按原合同约定,对浆砌片石单价进行调减,导致多计合同价32万元。审计指出后,陇南市水利局已根据审计意见调减了工程造价32万元。
48甘肃省西和县晚霞湖景区灾后重建项目该项目计划总投资1108万元,但有关勘察设计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直接将湿地公园岩土工程勘察设计、一期工程和湿地观赏区工程施工图和变更图设计、白雀寺工程施工图设计,分别委托给天水凯默工程勘察院、甘肃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天水长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合同金额分别为6.4万元、21万元、8.92万元。审计指出后,西和县委、县政府已在全县范围内对项目建设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并组成检查组对全县重建项目进行清查,严防此类问题发生。
49甘肃省西和县人民法院审判庭项目该项目地下室工程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要求将地下室层高由原设计1.8米改为3.0米,陇南市西南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于2008年8月15日出具了设计变更,但截至目前,该设计变更未办理审批手续。审计指出后,西和县人民法院已委托原设计单位对变更后的工程结构进行了验算,确定安全可靠。目前该单位正在补办变更批准手续。
50甘肃省文县地质灾害危险区群众搬迁避让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直接将施工发包给文县祥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等8家施工单位,合同总价4600万元。鉴于该项目已经建成,审计指出后,文县人民政府已责令县国土资源局及时作出书面说明,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明确要求县国土资源局进一步加强项目招投标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51甘肃省西和县体育场项目未按规定经过招投标,直接将田径运动场子项目施工发包给上海田栅体育设施工程有限公司,合同金额为491万元。                                  审计指出后,西和县委、县政府对项目建设单位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通报批评,组织各项目建设单位加强对招投标法律法规的学习,要求各单位今后在项目建设中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该项目施工图审查时间为2010年8月30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间为2010年8月31日,均晚于2008年6月24日的开工时间。
52甘肃省文县避难场所工程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建设地点位于文县县城白水江北岸,文县建设局在实施中未经原审批部门同意,将避难场所建于文县县城白水江南岸。审计指出后,文县人民政府督促县建设局及时与市发展改革委进行了沟通,补办了相关审批手续;同时对县建设局未及时补办项目设计变更手续的问题进行了通报批评,要求县建设局负责人作出深刻检讨。
53甘肃省文县南山康家崖滑坡治理项目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时间为2010年4月2日,晚于2009年7月13日的开工时间。审计指出后,文县人民政府对相关责任单位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通报批评,责令该项目主管单位县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人作出检讨,并要求有关单位规范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加强招投标管理,严格按照批准的概算进行项目建设。
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将勘察设计直接委托给甘肃省地质环境监测院,合同金额73.84万元。
批准概算投资为773万元,由于设计变更,浆砌块石挡墙工程量增加,导致超概算,工程结算为1508.6万元,较原概算增加735.6万元,增加95%。
54甘肃省文县桥头小学项目该项目未经批准将两栋三层砖混结构的学生宿舍楼改为一栋三层框架结构的教师宿舍楼。审计指出,文县教育局已按规定向陇南市发展改革委申报了项目调整计划,并补办了相关设计变更手续。
55甘肃省文县玉虚山景区道路甘肃省文县林业局未经批复,擅自将4.5公里的四级公路变更为人行道。审计指出后,文县人民政府责成县林业局与发展改革部门沟通,申请调整建设内容,并对县林业局负责人进行了批评。目前该项目调整手续已经办理,县林业局负责人已向县政府作出了书面检查。
56甘肃省成县农业综合服务站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中央空调系统采购发包给陇南弘州暖通设备有限公司,合同价款110万元。审计指出后,成县人民政府在全县范围内对县农牧局和农业综合服务站进行了通报批评,并责令超出概算投资的43万元由县农牧局自筹解决。
该项目概算批复中央空调系统投资为67万元,实际采购价110万元,超出概算投资43万元。
57甘肃省成县妇幼保健站项目该项目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间为2008年7月15日,晚于2008年3月1日的开工时间。审计指出后,成县人民政府对县卫生局和妇幼保健站进行了通报批评,超出概算投资的391.39万元已由县政府自筹解决。
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直接将附属工程和装潢工程施工发包给甘肃省徽县诚信建安承包有限公司和甘肃省成县万隆实业有限公司,合同金额分别为108.63万元和58.58万元。
该项目批准概算投资为1148万元,2011年7月审计核定投资完成额1539.39万元,超概算投资391.39万元。
58甘肃省成县档案馆项目未经批准,将档案馆项目的供热系统由城市热网集中供热变更为地源热泵中央空调。初步设计批准供暖工程概算投资15.39万元,截至2011年9月底供暖系统实际支出工程款71.87万元,超出概算56.48万元。审计指出后,项目建设单位按照审计意见正在补办项目设计方案变更和调整概算批复手续,超出概算投资的56.48万元由档案局自筹解决。
成县档案局早在设计阶段便确定电梯供应单位为浙江恒达富士电梯有限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成县档案局对该设备进行了虚假招标,邀请浙江恒达富士电梯有限公司和两家不具备投标资格的甘肃东日楼寓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天水海通电梯有限公司参加投标,最终确定浙江恒达富士电梯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审计指出后,成县县委、县政府对成县档案局审查不严、违反招投标有关规定的问题进行了通报批评,县档案局专门向县政府作出了书面检查。
59甘肃省成县八一路该项目于2011年2月开工,截至2011年9月底,尚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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