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是14个市县少征和减免土地资金40.79亿元,其中:成都市、齐齐哈尔市和佳木斯市3个市未按照调整容积率补缴标准补征土地出让收入,少征1.8亿元;郑州市、成都市、齐齐哈尔市、佳木斯市、宜昌市、烟台市、日照市、海阳市、上海市青浦区、芜湖县、辽阳县和桦川县12个市县违规减免或以先征后返等方式变相减免土地出让收入35.65亿元;郑州市、烟台市、日照市、佳木斯市、海阳市、郫县和桦川县7个市县少征土地整治相关资金3.34亿元,占上述地区两年度土地整治相关资金应征总额的11.3%。此外,还有沈阳市、郑州市、成都市、芜湖市、宜昌市、齐齐哈尔市、佳木斯市、桦川县、芜湖县、郫县和中牟县11个市县未按时征收土地出让收入137.47亿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相关市县政府和部门已收回减免、少征、未按时征收的土地资金11.54亿元,其余违规资金正在积极追缴中。
六是成都市、烟台市、郑州市、佳木斯市、襄阳市、宜昌市、桦川县、芜湖县、中牟县、阳东县和郫县11个市县共计97.19亿元土地出让收入未纳入基金预算管理,占上述地区两年度土地出让收入实征额995.54亿元的9.76%,其中:用地单位直接向土地一级开发企业支付开发费用18.83亿元,未按规定及时上缴国库78.36亿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相关市县政府和部门已将管理不规范的土地出让收入41.3亿元缴入国库,提出今后将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将土地出让收入全部纳入财政基金预算管理。
七是郑州市、成都市、沈阳市、齐齐哈尔市、佳木斯市、海阳市、上海市青浦区、天津市西青区、桦川县、阳东县、芜湖县和郫县12个市县违规使用土地资金15.42亿元,占上述地区两年度土地资金支出总额1736.18亿元的0.88%,其中:有7.31亿元被用于青少年宫、艺术剧院、港口扩建、实验大楼等公共工程建设,有1.78亿元被用于弥补国土、规划等部门行政经费不足,有1.09亿元被用于补助企业经营及其厂区建设等,有2.07亿元被用于出借等,有3.17亿元被用于湖泊生态建设湿地修复等超范围支出。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相关市县政府和部门已收回违规使用的土地资金2亿元,其余违规资金正在积极整改中。
在认真整改上述问题的过程中,各地纪检监察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对10名违法违规问题责任人员进行了处理。此外,审计查出的3件违法违规案件线索移送相关部门后,正在依法查处。
上述问题中尚在整改的事项,审计署将跟踪检查,最终结果将适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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