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政策和资金支持,促进新疆经济社会的平稳较快发展。差别化产业政策的实施、资源税改革的加快,为新疆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其中仅天然气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就增加财政收入21.8亿元。据有关部门统计,2011年,新疆实现生产总值6574.54亿元,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5514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5442元,城镇新增就业再就业56.56万人,分别比上年增长12%、14%、17%和16%。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从审计结果看,支援新疆各项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总体情况较好,但由于援疆工作任务重、情况复杂、涉及面广,在资金管理、项目建设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规范的问题,审计指出后,各有关方面高度重视,认真整改,效果明显。具体情况是:
(一)有9个项目的65.05亿元资金未到位,占审计抽查762个项目总数的1.18%、占9个项目投资计划总额的24%。其中:铁道部兰新铁路第二双线新疆段项目有64.35亿元资金未到位,占其2011年投资计划108亿元的59.58%,除必保的10个分项工程外,其他分项工程已全部停工;有8个对口援建项目的地方配套资金7102万元不到位,如新疆自治区奇台县中心医院项目的福州市援助资金2380万元已到位,但地方配套资金2500万元全部未到位,致使个别分项工程停工。
审计指出问题后,铁道部和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积极筹措未到位资金,确保项目顺利建设。铁道部加大筹资力度,截至2011年12月底,兰新铁路第二双线新疆段64.35亿元未到位资金已到位49.05亿元,其中铁道部资本金和银行贷款已全部到位。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采取多种渠道筹措地方配套资金,目前,8个对口援建项目不到位地方配套资金已累计到位1880万元。奇台县政府加大筹资力度,中心医院地方配套资金已到位400万元。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剩余的未到位资金正在筹集过程中,将陆续配套到位。
(二)有34个项目的1.06亿元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占审计抽查项目总数的4.46%。其中:违规截留、挪用资金7518.98万元用于其他项目建设或部门经费,如新疆自治区林业厅挪用森林植被恢复费4243.60万元,用于该厅及下属单位津补贴、工作经费等;个别中央企业下属单位或相关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套取项目资金3157.9万元,如新疆送变电工程公司及所属五分公司采用虚开材料和运输费发票方式套取资金788.42万元,用于接待和发放奖金等。
审计指出问题后,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将违规情况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责成有关单位将挪用的资金归还原渠道,加强资金管理,今后将林业厅津补贴全额纳入部门预算;新疆电力公司对新疆送变电工程公司及所属五分公司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领导班子给予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责任领导作出经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