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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贯彻落实全国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

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贯彻落实全国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
(供销办发明电经字﹝2012﹞9号 2012年4月20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社,中国供销集团及其成员企业,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总社各直属事业单位:

  4月17日,国务院在京召开全国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会议深刻分析了当前全国安全生产形势,并对今年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各级供销合作社要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将会议部署落到实处。为深入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供销合作社系统“打非治违”工作,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领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生产的科学发展理念,以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安全生产和“打非治违”摆在突出的位置,把做好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作为重要任务来抓。各地区、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认真研究解决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组织制订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要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把责任落到实处,并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各项考核的重要内容。严肃责任追究,对于责任不落实、推诿扯皮、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二、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并落实到所属各个生产经营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认真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10号)的部署,全面深入排查治理棉花、化肥等商品仓库安全设施、安全通道等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要求;各类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要健全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采取巡检、抽查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加强督促指导,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干部职工参与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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