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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群众工作局关于举办2012北京“嘉克杯”国际焊接技能大赛的通知

国资委群众工作局关于举办2012北京“嘉克杯”国际焊接技能大赛的通知


各有关中央企业:

  为落实国务院国资委领导关于与国际知名企业开展技能比赛的要求,进一步提高中央企业高技能人才队伍水平,国务院国资委决定2012年6月在北京举办“嘉克杯”国际焊接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大赛由国务院国资委主办,北京嘉克新兴科技有限公司承办,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协会焊接专业委员会、中国石油大庆焊接技术培训中心、黑龙江省职工焊接技术协会协办,德国焊接技术与培训研究所(GSI SLV)、中国建材机械工业协会焊接专委会为支持单位。

  二、比赛项目和标准

  (一) 项目

  1、 机器人焊

  2、 手工焊条电弧焊(111/SMAW)

  3、 MIG/MAG焊(135/GMAW)

  4、 钨极氩弧焊 (141/GTAW)

  5、 氧-乙炔气焊(311/OFW)

  (二) 标准

  1、机器人焊比赛执行EN 1418标准(国际标准)。

  2、四项手工焊比赛执行ISO 9606/EN 287标准(国际标准)。

  3、除技术标准外,增加一个年龄标准,以30周岁为基数,年龄每递减一岁总分加两分,加分最高不超过12分。

  三、参赛单位和选手报名条件

  1、韩国、乌克兰、白俄罗斯、捷克、斯洛伐克、保加利亚、德国ESS七个国家代表队的选手及中央企业集团代表队的选手参加此次大赛。

  2、机器人焊项目分为碳钢和不锈钢两个项目比赛,每家中央企业限报三名选手参赛,每名选手可根据需要携带1-2名技术辅助人员;手工焊共设四个项目的比赛,各参赛中央企业集团要参加四个项目比赛,每个项目限报一人,并只参加单个项目的比赛。

  3、参赛选手须为18周岁至35周岁的中央企业职工。

  4、参加过国际焊接比赛的选手不能报名参赛。

  四、报名时间

  请各有关企业于2012年4月30日前将2012北京“嘉克杯”国际焊接技能大赛报名表的电子版和书面表格及一寸电子相片报大赛组委会秘书处。

  五、比赛时间和地点

  2012年6月3日-7日,在北京市北京嘉克新兴科技有限公司昌平生产基地举行。

  六、参赛费用

  参赛收费标准:每位参赛选手参赛费3000元;选手、领队、教练食宿费300元/天?人。

  七、培训与取证

  参赛选手可以自由报名参加德国焊接技术与培训研究所(GSISLV)组织的培训,赛前经过理论培训,并在比赛中考核合格的选手可获得国际焊工证书、机器人焊接国际操作员证书。国际焊工证书、机器人焊接国际操作员证书是按ISO 9606/EN 287、EN 1418标准进行培训考核及发证,证书由德国焊接技术与培训研究所(GSISLV)直接认证并签发。国际焊工证理论培训及取证费用:3950元/人(含一个证书费);机器人焊接操作员证理论培训及取证费用:7850元/人(含一个证书费),以上费用均不包含食宿费。

  八、表彰奖励

  1、每个比赛项目各设1个一、二、三等奖,并颁发证书。其中,一等奖颁发奖金20000元人民币;二等奖颁发奖金10000元人民币;三等奖颁发奖金5000元人民币(机器人焊项目只评团队名次)。

  2、参加2012北京“嘉克杯”国际焊接技能大赛中外选手将由大赛组委会颁发国际焊接技能大赛优秀选手证书,其中,获得每个比赛项目一、二、三等奖的中央企业选手,由国务院国资委授予“中央企业技术能手”和“中央企业青年岗位能手”称号。

  2013年9月将在德国举办“欧洲-中国国际焊接技能大赛” ,具体比赛事宜,另行通知。

  国资委群工局联系人:邵晗、杨清勇、毛溪泉

  电 话:(010)63193028、63192776

  传 真:(010)63193024

  地 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邮编:100053

  电子邮箱:pingxuan@sasac.gov.cn

  大赛组委会秘书处联系人:

  陈丽丽 15011269062,(010)62791894转858

  张芷畦 18801147271,(010)62791894转860

  李婷婷 13811007407,(010)62791894转856

  传 真:(010)62791895转819

  地 址:北京海淀区清华大学基础工业训练中心

  邮 编:100084

  大赛官网:www.arciwc.com

  电子邮件:arciwc@126.com

  附件:

  1.2012北京“嘉克杯”国际焊接技能大赛组委会

  2.2012北京“嘉克杯”国际焊接技能大赛技术文件

  3.2012北京“嘉克杯”国际焊接技能大赛报名表

国资委群众工作局
二○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1:
  2012北京“嘉克杯”国际焊接技能大赛组委会

  组 委 会:
  主  任:姜志刚 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
  成  员:谢 俊 国务院国资委群工局局长
  陆志军 国务院国资委外事局局长
  郭保民 国务院国资委群工局副局长
  徐爱波 国务院国资委外事局副局长
  宋天虎 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监事会主席
  第十七届北京·埃森焊接与切割展览会组委会主任
  Christian AHRENS 德国焊接学会GSISLV海外业务总经理
  国际焊接学会(IIW)培训分会主席
  张彦敏 机械工业联合会副会长
  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
  Anatoliy KAYDALOV 乌克兰焊接协会副主席
  孙 洁 国务院国资委群工局综合处处长
  毛溪泉 国务院国资委群工局综合处副处长
  康承俊 韩国焊接工业联合会副主席
  刘振英 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磨损失效分析分会副主任
  北京嘉克新兴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单忠斌 中国石油大庆焊接技术培训中心主任
  秘 书 处:
  秘 书 长:郭保民 (兼)
  副秘书长:刘振英 (兼)
  工作人员:毛溪泉 国务院国资委群工局综合处副处长
  邵 晗 国务院国资委群工局综合处
  杨清勇 国务院国资委群工局综合处
  王 琨 北京嘉克新兴科技有限公司
  孔令贵 北京嘉克新兴科技有限公司
  陈丽丽 北京嘉克新兴科技有限公司
  张芷畦 北京嘉克新兴科技有限公司
  李婷婷 北京嘉克新兴科技有限公司
  王海瑜 北京嘉克新兴科技有限公司
  张志民 北京嘉克新兴科技有限公司
  徐及煜 北京嘉克新兴科技有限公司
  莫建国 北京嘉克新兴科技有限公司
  段红玉 北京嘉克新兴科技有限公司
  陈丽霞 北京嘉克新兴科技有限公司
  范芳芳 北京嘉克新兴科技有限公司
  栾中元 北京嘉克新兴科技有限公司

  附件2:
2012北京“嘉克杯”国际焊接技能大赛
技术文件

  (手工焊)

  一、比赛标准
  比赛参考DIN EN ISO标准进行。
  二、比赛项目
  1、 手工焊条电弧焊(111/SMAW)
  2、 熔化极混合气体保护焊(135/GMAW)
  3、 钨极氩弧焊(141/GTAW)
  4、 氧-乙炔气焊(311/OFW)
  三、比赛办法
  (一)比赛办法
  本次国际焊接技能大赛只进行实际操作比赛。
  比赛分为手工焊条电弧焊(111/SMAW)、熔化极混合气体保护焊(135/GMAW)、钨极氩弧焊(141/GTAW)、氧-乙炔气焊(311/OFW)四个焊接方法,每名参赛选手只能参加一种方法的比赛。每种焊接方法设置三种试件连接形式,比赛当天,按照DIN EN ISO6947标准的规定,在24种焊接位置中,随机抽取三种位置确定进行考试。试件规格见附图。
  (二)试件组对
  1、参赛选手应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组对,辅助工具自备(见选手允许自带工具规定)。
  2、选手凭参赛证和抽签单领取试件和焊材。
  3、每位选手所领取试件,在组对前应检查是否符合要求,一般不准调换,若有异议,由现场裁判裁定。
  4、参赛选手按规定时间、地点自行进行试件组对。
  5、试件在组对过程中如不慎装废,选手可以自行修复,但不允许调换。
  6、监考人员对每名选手的各道工序应认真填写试件流转卡,对认可合格的组对试件监考人员、选手签上姓名。对不符合组对要求的试件,监考人员应通知选手重新组对。未经检查合格认可的试件,一律不能用于比赛。
  7、试件组对规定如下:
  (1)组对时间为60分钟;
  (2)点固焊应采用与正式焊接相同的焊接方法和焊接材料;
  (3)所有试件应点固在正面坡口内。点固长度在试件两端点固长度≤20mm。
  (三) 实操比赛要求
  1、参赛选手应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焊,辅助工具自备(见选手允许自带工具规定)。
  2、选手在正式比赛前15分钟凭比赛抽签单领取各自组对好的试件和焊材。以发令信号为准开始比赛,开赛迟到10分钟及以上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3、比赛操作时间:
  手工焊条电弧焊(111/SMAW)为120分钟。
  熔化极混合气体保护焊(135/GMAW)为100分钟。
  钨极氩弧焊(141/GTAW) 为100分钟。
  氧-乙炔气焊(311/OFW)为120分钟。
  4、比赛中不准使用电动工具。
  5、焊机、焊枪、焊钳、焊把线、焊炬均由厂家统一提供,不准自带。
  6、选手可自备下列工具:面罩、锤子、扁铲、锉刀、钢丝刷、砂布、锯条、手电筒、钨极、磨光机、活动扳手(国外选手自带工具有困难,提前申请,可由中方提供)。
  7、选手试电流只能在统一发放的试板上进行,不准在夹具上试电流,否则按违反考场规定处理。
  8、试件全部采用单面焊。
  9、平焊试件的焊接方向采用一个方向焊接,不得由中间向两端焊或由两端向中间焊,其余层数的方向和打底焊的方向要一致(氧-乙炔气焊(311/OFW)除外)。
  10、其他位置试件在施焊过程中(包括焊缝层间清理)均应在焊接支架上进行,不得再变换位置和方向。如遇清理焊缝使试件移位,应在监考人员监督下恢复原位。试件未焊完不准取下(不包括最后表面清理),不得在试件上作任何标记。违反上述规定,该单项按0分处理。
  11、施焊过程中,试件焊废不予补发,允许选手在比赛时间内自行手工修复。焊缝的正、反表面不准修复补焊、重熔,若违反该试件按0分处理。
  12、由于停电及外部原因影响操作时,选手有权提出异议,由裁判长核实裁定。
  13、选手在比赛过程中,若需要休息、饮水、上洗手间等所占用时间,一律计算在操作时间内。
  14、比赛完毕,选手应认真清理试件表面的焊渣、飞溅,但不能破坏试件焊缝的原始成形。不准使用电动工具。清理好的试件交监考人员检查,监考人员如发现选手对试件未清理干净,有权要求选手返工。清理好的试件由监考人员会同选手将试件交指定地点封号,并在监考记录上双方签字。
  15、选手应本着公平竞争原则进行比赛,不得损坏或拆卸比赛所提供的所有设施,若发现此类行为即取消该选手全部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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