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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举办2012年第一期全国测绘地理信息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举办2012年第一期全国测绘地理信息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测管函〔2012〕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提高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能力和水平,按照年度培训计划,定于5月在四川成都举办全国测绘地理信息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重点为市、县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每省原则上5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减,其中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1人(兼领队)。学员培训考试合格后,未取得行政执法证的,可按程序由省局统一申领执法证;已有行政执法证的,考试成绩作为注册依据。
  二、培训内容
  结合2012年度测绘地理信息行政执法重点工作,邀请国家局和有关部门的领导、专家,就测绘地理信息最新政策法规、各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行政执法职权分解、维护国家地理信息安全、加强GPS采集地理信息活动监管、行政执法理论以及测绘地理信息违法案件查处实务等内容做专题讲座。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 间:5月10日-12日,9日报到。
  地 点:四川铁道大酒店(成都市金牛区人民北路二段九号,距成都火车北站400米左右)
  四、有关要求
  (一)各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认真组织好本行政区域内的执法人员参加培训,并做好带队工作。
  (二)培训班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
  (三)各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请于4月20日前将参训人员报名回执(见附件)分别传真至我司执法监督处和四川测绘地理信息局行业管理处(法规处)。如需接站请提前与四川局联系。
  五、联系方式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法规与行业管理司执法监督处
  孙 超:010-63882211,13701352320
  010-63882223(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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