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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进一步开展测绘地理信息文化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一)投稿作品要求主题鲜明、内容健康、观点新颖、文笔流畅,具有一定的思想性和创新性。投稿作品须是原创作品,不得抄袭和转摘,体裁和字数不限,题目自拟。
  (二)纸质稿件一律用A4纸打印,实名投稿,自留底稿。投稿作品须在文章标题下注明作者单位、姓名和职务,在文章末尾注明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
  (三)中国测绘报将开辟专栏,陆续选登投稿作品。请各单位将收集到的投稿作品统一上报。纸质稿件请邮寄至中国测绘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秘书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28号,邮编:100830);电子文档同时发送至duwg@sbsm.gov.cn和zgchb@263.net.cn,邮件标题请注明“‘测绘地理信息文化大家谈’征文”。
  五、奖项设置
  征文截止后,将邀请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投稿作品进行评选。对评选出的优秀作品适当予以奖励。对领导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征文活动的单位,授予优秀组织奖。

  附件2:
关于开展“测绘地理信息文化精品”评选活动的方案

  为充分发挥文化精品在繁荣测绘地理信息文化中的示范和导向性作用,全面展示测绘地理信息文化建设成果和文化魅力,特制定“测绘地理信息文化精品”评选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内容
  通过对测绘地理信息题材的文学艺术类、社会科学类和地图集类作品进行评选,培育和打造一批有特色、有影响、高质量的测绘地理信息文化精品。具体内容如下:
  (一)文学艺术类:测绘地理信息系统作者公开发表、出版、演出、播出、展出、获奖的测绘地理信息题材的优秀诗歌、散文、书法、摄影、美术等作品集以及剧本、音乐、舞蹈、宣传片等。
  (二)社会科学类:测绘地理信息系统作者公开发表、出版的测绘地理信息题材的、具有重大社会影响、较高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的社会科学类理论成果集、非学术型期刊等。
  (三)地图集类:在国家或省部级评选活动中获奖,且具有一定历史文化内涵和人文价值的地图集。
  二、活动要求
  (一)参评作品必须符合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顺应时代要求,体现测绘地理信息文化特色,具有较高的学术理论水平和文化艺术品位,达到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相统一。
  (二)所有参评作品由单位统一组织报送,分门别类列出详细目录,填写《“测绘地理信息文化精品”参选作品申报表》,艺术类作品刻录成光盘,文学类、社会科学类和地图集类作品直接报送样刊。所征集到的参评作品原则不退,请自留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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