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进一步开展测绘地理信息文化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测办〔2012〕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局所属各单位,机关各司局:
为了进一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家测绘局关于加强测绘文化的意见》(国测办字〔2009〕14号)和《
中共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党组关于加强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的意见》(国测党发〔2011〕30号),推动测绘地理信息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现就进一步开展测绘地理信息文化建设有关工作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开展测绘地理信息文化建设有关工作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强调要培养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弘扬中华文化,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加深对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的理解,进一步提高对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重要意义的认识,把加强测绘地理信息文化建设放在推动测绘地理信息事业长远发展的大局中来谋划、来推动,进一步开展好测绘地理信息文化建设有关工作。
进一步开展测绘地理信息文化建设有关工作,就是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广泛参与,以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线,以提高测绘地理信息广大职工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为根本,以满足测绘地理信息广大职工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局党组“做美做鲜做出生机,以便更好地弘扬测绘人的时代精神”的要求,充分发挥职工群众的主体作用,尊重职工群众的利益需求和价值取向,准确把握职工群众对精神文化生活的新期待、新要求,形成人人参与测绘地理信息文化建设、测绘地理信息文化建设成果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
二、进一步开展测绘地理信息文化建设的重点工作